让用路者拥有高速公路议价权

2015-12-11 10:42 来源:经济日报

  《四川高速公路条例》12月起正式实施,首次提出了高速公路动态费率调整机制。自此,四川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不仅要根据高速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等因素计算,还要根据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四川高速公路的质量评价体系里还将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用路者给分多少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对于高速公路,公众质疑最多的就是收费政策。目前,交通部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个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即,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是主体,体现基础性、均等化普遍服务,采取向车辆用户普遍征税的方式,由一般财政税收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

  建立收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就是要通过经济杠杆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政府监管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的一致,从而让人们共享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成果。共享的方式之一就是让用路者拥有议价权。从法律上对高速公路收费的“霸王条款”进行规制,不仅是对用路者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的保护,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

  在操作管理层面,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有所不同,更加讲究专业性。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增加以及投资体制的改革,民间社会资本越来越多地参与高速公路投资和运营。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行政手段难以有效规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行为。引入社会监督,加强与用路者的沟通,树立用户思维,可减少操作管理中的“不合时宜”之处,提高管理水平。

  在服务与效益层面,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高速公路亏损已是不争的事实。与其一味收钱填窟窿,不如多动点脑子在提高服务质量上。通过立法建立收费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是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而引入公众参与机制,让每个上高速公路的人都有参与感,既能提升社会效益,也能改善服务质量。

  日前,深圳回购四条高速路开始免费通行,这则消息让人们对高速公路告别收费时代充满期待。然而,免费的背后是深圳市政府首期支付近百亿元作为四条高速的经济补偿和资产移交。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实现免费,对于拥有雄厚财政的政府而言不在话下,可对于还在收费的高速公路而言,就要按质论价,让用路者拥有议价权,打破通行费收费标准的“一口价”。(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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