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南溪苑项目承包商举报房管局干部倒卖经适房

2012-11-02 06:33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举报者提供的购房认筹协议

   举报者提供的购房认筹协 议赵卓/摄

  昨天有消息称,郑州南溪苑项目一期工程1号、2号楼的承包商赵先生,举报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倒卖该小区300余套经适房,并拖欠他4000余万元工程款。随后有购房者承认曾购买南溪苑项目房产,并签订《南溪苑经济适用住房认筹协议书》。

  郑州市房管局回应称,南溪苑项目系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并非经适房。而翟振锋也给河南商报打来电话,称被举报倒卖经适房的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家人所开,自己不清楚。

  媒体爆料

  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被举报

  有媒体报道,郑州市南溪苑工程承包商赵先生10月30日实名举报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成立公司,借开发该小区之际倒卖300余套经适房,收了6000余万元,但赵的工程款迟迟拿不到,现在南溪苑被迫停工。

  昨天,记者见到了举报人赵先生,他说自己是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员工,公司承包了郑州南溪苑项目一期工程1号、2号楼。

  “南溪苑项目是一个经适房小区,郑州市政府委托的开发商为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通公司),一期工程1号、2号楼共有540套房子。”他说,2011年10月,湖南建工中标一期工程,12月6日开工建设,按照约定,一通公司按月工作量的70%向湖南建工结算工程款。

  赵先生说,房屋建到第五层时,一通公司总共支付了1800多万元的工程款,此后,一通公司没再付款,至今总计拖欠工程款4000多万元。今年9月28日,房屋建到第九层时,湖南建工被迫停工。

  “据我们了解,项目刚刚开始规划,一通公司就开始倒卖这些经适房,每套20万元,倒卖出300余套,非法收入6000余万元。”赵先生说,倒卖房子的中介费一般在5万元,“300余套”这个数字,是他通过关系从一通公司内部获得的,6000余万元则是自己按照最低20万元/套的房款推算出来的。

  他还表示,据他了解,一通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翟振锋,曾担任二七区房管局局长,之前的法人是王伟斌,是翟的小舅子,今年,法人更换成了李淑萍(音),是翟的妻子。

  购房人自述

  20万元购买经适房

  一通公司是否存在倒卖经适房的行为呢?

  河南商报记者看到,两名购房者的举报材料显示,一通公司每套房收房款20万元,其中一位还交了5万元的手续费,交钱之后签订了《南溪苑经济适用住房认筹协议书》,协议书甲方加盖一通公司公章。

  举报人杨先生的自诉材料显示,2011年10月,他经郑州市二七区一派出所民警李某和安某介绍,在南溪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

  他说,中介人说南溪苑小区是中煤集团的福利房,去年11月8日,他向俩中间人交了5万元中介费。

  随后,两人带领他来到郑州市航海路上的中煤大厦,确定户型、金额、楼层后,一次性交了首付15万元,去年12月31日,由中煤集团的张某通知,与一通公司签订了《南溪苑经济适用住房认筹协议书》,又交现金5万元,并由一通公司开具20万元的收据,房款加好处费他一共交了25万元。

  “签认筹协议书时约定今年6月份签订正式合同,至今没有签合同不说,到工地后发现工程停工,也一直联系不上一通公司。”杨先生表示。

  另一名王姓举报人则为中都公司的员工,也是先后交20万元之后,签订了认筹协议。“我没有交好处费,交的20万元也全是借的,听说这些钱现在已经都不知去向了,非常着急。”

  房管局回应

  南溪苑是安置房,并非经适房

  对于一通公司倒卖经适房一事,10月31日晚,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郑州房管局”做出回应。

  10月31日20时29分,“郑州房管局”发布一条微博:关于“‘南溪苑’项目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说明》表示,经该局“初步调查核实”,南溪苑项目系京广路拓宽二期工程的拆迁安置建设项目,并不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安置被拆迁群众后,若有剩余房源,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由主管部门组织对社会进行公开供应。而目前该项目尚未建成,还未安置被拆迁群众,更不具备对外销售条件。

  对于一通公司“倒卖”经适房一事,《说明》中称,该局“主要领导连夜安排布置,已由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经济适用房的主管部门——郑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一位供应科的负责人表示,南溪苑项目确实不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这个有文件可以证明。

  “这个项目是京广路拓宽二期工程的拆迁安置建设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的优惠。”他表示,拆迁安置房的监管权应该在区政府。

  他解释,在销售方面,不同于经适房需要预售许可证,拆迁安置房属于产权置换不用预售许可。“安置之后的剩余房源,在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后,才能对社会销售,且这部分房源需办理预售许可证。”

  记者在房管局网站上看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中表示,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08〕148号)规定,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拆迁安置住房,各区人民政府为拆迁安置项目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套型面积标准由拆迁管理部门认定后,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一位地产界人士告诉记者,郑州市在进行旧城改造过程中,为了享受税费减免优惠,确实有不少拆迁安置项目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走的手续。

  而对于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目前的调查结果,记者多次联系,该队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翟振锋回应

  一通公司是家人在经营,自己不清楚

  河南商报记者从中国·二七门户网上查询发现, 翟振锋,1963年10月出生,从2002年开始担任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人劳科、财务科。

  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翟振锋几年前确实是该局局长,但现在已经不在该局工作,去向不明。“各个区房管局除了郑东直属分局,其余均由各个区政府管理。”

  昨天下午,翟振锋给河南商报记者打来电话,他表示,自己确实曾任二七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并于去年辞职,“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家里人开的,经营过程中是否有利用我当房管局长的特殊身份谋利,我也不十分清楚。”

  他说,去年4月份,有人举报他在任局长期间倒卖经适房,相关部门调查后认定并无此事,但查出他的家人开办有房地产公司,因此去年七八月份时,他就辞职了。

  而南溪苑项目究竟是不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翟振锋说,南溪苑拆迁安置项目,是按经适房项目立的项,拆迁安置房走的也是经适房的土地手续。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这样向记者感叹,一通公司的事,他并不太清楚,不过他表示该公司的经营都是“按正常手续做的”。

  举报人湖南建工的赵先生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一通公司并不是第一次承接这样的项目,“成立好几年了,曾做过兰亭小区等项目。”

  (记者 訾利利)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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