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已有129所医院“先看病后交费”

2013-02-20 06:23 来源: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广电全媒体记者 董彩红 )先交钱后看病,是大家习惯的传统诊疗模式。以后,这种模式有望被打破:卫生部发布消息称,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积极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目前,在我省已有129所医疗机构实行了“先诊疗后结算”,从实施的情况来看,效果很好。同时,针对医院“政策可能导致恶意逃费”的担心,专家提出了设立信用黑名单的建议。

  1符合条件的病人,入院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交验医保证或新农合医疗证等证件

  2病人不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由医院先行垫付。看完病后,病人只需向医院缴纳医保里自己承担的那部分费用

  3患者其余的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

  【消息】

  卫生部倡导试点“先看病后付费”

  随着“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被写入2013年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后,“先诊疗后结算”引起了众人关注。

  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在18日将这一制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19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对此消息进行了更细致的解释,称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但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无法给出时间表,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焦雅辉介绍,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经有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试点】

  新安县1万多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据悉,我省洛阳、焦作等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实施“先诊疗后结算”。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田常俊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医疗机构有129所。

  洛阳市新安县人民医院是我省第一家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医院。昨日,该院院长助理、外宣部主任李德伟介绍说,他们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型诊疗模式,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参加全县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暂时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的“三无”病人,与医院签订合作合同企业的病人,病情危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的病人。原则上不包括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的患者。

  符合条件的病人,入院时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交验医保证或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以户口簿为准)即可,不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需要报销的费用由医院垫付。

  如果患者确实经济困难不能一次结清,经核实后,还可与医院签订协议,分期付清费用;入院时情况紧急、手续没带全的话,也可与医院签订相应的协议,随后把手续补全即可。

  李德伟介绍,这一模式实施至今已有16128人受益。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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