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死刑保证书案:两家庭煎熬12年仇恨仍未解

2013-05-03 07:10 来源:新京报

2013年4月28日,平顶山市叶县,二姐李爱梅家,李怀亮躺在床上,重获自由的他身体虚弱。A18-19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2013年4月28日,平顶山市叶县,二姐李爱梅家,李怀亮躺在床上,重获自由的他身体虚弱。A18-19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2013年4月28日,平顶山市市政府附近,受害者郭小蕊(化名)的家属鸣冤,郭小蕊的母亲杜玉花瘫坐在地上。

  2013年4月28日,平顶山市市政府附近,受害者郭小蕊(化名)的家属鸣冤,郭小蕊的母亲杜玉花瘫坐在地上。

  仇怨延续了12年。

  2001年8月2日晚,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13岁女孩郭小蕊(化名)在沙河河堤附近摸爬杈的中途与母亲走散,再也没回来。两天后,她的尸体在两公里外的河道里被发现。

  同年8月4日,李怀亮被叶县公安局带走。8月7日,时年35岁的李怀亮,因涉嫌奸杀郭小蕊被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3日被批捕。

  郭李两家自此势同水火,命运也都被这起凶杀案改写。

  有期徒刑15年、重审、死刑,再重审……这起案件历经七审三判,直到2013年4月25日,疑犯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指控的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湾李村,了解过去12年间,两家人各自经历的悲伤。他们同样冤屈、迷惑、愤怒、无奈,在相同的情绪里,背道而驰。这个曾经平静的村庄,也因这起命案悄然发生改变。

  

  过往

  叶县湾李村守着沙河,沙河边有成排的响叶杨,夏天,树上爬杈(河南方言,意为蝉蛹)很多。郭小蕊和李怀亮的命运,都因摸爬杈而改变。

  当地人回忆,爬杈可入药,12年前,爬杈5分钱一个,一人一晚上摸爬杈能赚一二十块钱。

  出事那天,郭小蕊也是想帮母亲杜玉花多摸点爬杈,多卖点儿钱。

  郭松章、杜玉花夫妇有一双儿女,小蕊年长,家里有什么活儿都抢着干。

  小蕊乖巧懂事,父亲农活做累了,回到家倒头就睡。小蕊在家动作都很轻,每每都是等到把饭盛好了、端上桌,才去叫醒父亲。弟弟还小,总跟小伙伴儿耍,小蕊要照看弟弟,还要提醒他“得好好学习。”

  走出看守所之后,此案嫌疑人李怀亮也对媒体说“要是当初不去摸爬杈就好了。”

  郭小蕊遇害的当日,李怀亮也去摸爬杈了。

  李怀亮和郭松章两家没什么交情,但也素无仇怨,“见面点头打招呼而已”。但两个家族的各成员之间,关系都还不错。

  李怀亮的二姐李爱梅和郭松章家是前后邻居,杜玉花生小儿子时,李爱梅跑去随礼。路上碰到郭松章蹬车拉货爬坡,李爱梅会帮着推车。

  李怀亮与郭松章的四弟郭春房关系甚笃,李怀亮父亲去世,郭春房第一个去吊唁。没事儿时互相串门儿扯闲,一块儿听广播。

  这些都是12年前的光景。

责编:马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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