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消协发布五一出游消费注意事项

2016-04-26 10:1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开封讯(记者崔学庆 见习记者何桂鸿)“五一”临近,许多消费者打算出门旅游,为避免大家在此期间遭遇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开封市消费者协会于4月22日发布了几点注意事项:

  选择旅行社注意资质信誉。消费者在签订旅行合同前,应当留心观察营业场所是否固定,是否依法悬挂营业执照。对于出境旅游、边境旅游还应当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消费者应当注意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同时还应关注各种投诉信息,对于投诉率较高的旅行社,应当慎重选择。

  签定合同前注意阅读条款。旅行合同是各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基本载体,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浏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和交纳期限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如有其它付费旅游项目,是否明示或双方协议一致,且不影响其它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优惠活动注意防备广告陷阱。一些旅游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广告中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旅游活动中注意人身安全。在旅游活动中,尤其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要有保障和保险意识,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发生纠纷时注意维权方式。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还可以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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