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褚庙一早餐摊点售卖铝超标油条 摊主被判刑

2014-09-28 08:0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胡倩)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两年来,付某在民权县褚庙乡经营早点炸油条,供褚庙乡北村周围的群众食用。经对付某销售给顾客的油条抽检检验,油条内铝的残留量为806mg/kg。法院审理认为,付某在生产、销售油条时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导致油条内铝含量超标,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付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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