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公路上方便引发命案 逃逸不成依法获刑

2014-10-11 08:5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王红艳)近日,网友发起用手机拍摄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有了结果:随地大小便“荣获”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在公路上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10月9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公路小便引发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郝某不仅无证、无照、酒后驾驶,还在公路上违规停车小便,致使后来者谢某撞车身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引发交通事故,致谢某死亡,而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郝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3月18日,当晚郝某与谢某在张弓镇尖庙村一家小饭馆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酒微酣的郝某便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先行离开,行驶到尖庙村公路北段时,将摩托车停在公路路面上开始小便。就在这时候,醉酒的谢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走到了这里。因为当时天色已晚,谢某又喝多了,没看见停在前面的摩托车,直接撞了上去。受到撞击的谢某从车上摔下来,头部摔伤,造成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目睹这一切的郝某心中害怕, 并没有对伤者进行施救,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案发后,郝某赔偿被害人谢蔡家人4万余元,获得了他们的谅解。

  从郝某受到严惩的这一案件中,我们不仅要意识到违规驾驶的危害,还要警醒大家要有公德意识,在大力提倡文明社区、营造和谐社会的今天,怎么能让一场小便就引发了人命案?广大人民群众应共同关注和监督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责编: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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