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蛋糕时大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铝含量超标倍判刑

2014-10-24 11:10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频道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王含)10月20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十多年来,被告人金某某在民权县城关镇经营“无水蜂蜜小蛋糕”门店,生产小蛋糕销售给周围群众食用。2013年11月30日民权县公安局对其生产销售的小蛋糕进行抽样,经检测该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为458mg/kg,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在生产、销售小蛋糕时,为了使生产的蛋糕好看,容易成形,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导致蛋糕内铝含量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金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金某某犯罪后的悔罪表现及审前调查的评估意见,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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