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商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判拘役四个月

2014-11-10 08:3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尚海东 通讯员 孙新建)日前,永城市人民法院日前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夏某多次将假冒某贡酒注册商标的献礼白酒、5年原浆白酒销售给侯某。至案发时,侯某从夏某处共购进献礼白酒120余箱、5年原浆50余箱,价值8万余元,夏某从中牟利4000余元。2014年4月16日,被告人夏某去永城市东城区送酒时被酒厂工作人员当场识破。

  法院认为,夏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责编: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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