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李 美)近日,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09年至2011年,李某伙同张某等人,以能给他人办理退休为由,在民权县骗取段某2.4万元、赵某3.2万元。2010年,李某以给他人办理退休为由,在民权县骗取刘某2万元、周某4.1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与隐瞒真相的方法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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