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六部门联合召开防治大气污染落实情况发布会

2016-12-19 10:41 来源:映象网


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康世保)12月19日上午,由许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应对中重度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市广电大厦11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许昌市气象、环保、住建、交通、公安、工商6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

  一直以来,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让许昌蓝天常驻,市政府把环境保护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主任的高规格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许昌市政府、市环委会、市大气办陆续印发了《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许昌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许昌市渣土堆场、施工工地、餐饮夜市露天烧烤、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渣土车车辆运输5个专项治理方案》、《许昌市全面整治“小散乱差”污染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许昌市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许昌市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1+6+7方案、《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许昌市全面整治“小散乱差”污染企业专项行动方案》、《许昌市煤炭销售使用企业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12个专项整治方案和3项工作方案。进入冬季以来,又陆续印发了《许昌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许昌市“气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从工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管理、燃煤散烧管控、秸秆禁烧、油气油烟控制等六个方面采取强力管控措施。

  据悉,许昌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2次听取和研究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许昌市委书记武国定、市长胡五岳先后23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批示,9次现场办公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形成合力,从企业主体、干部作风、工作落实3个方面持续不断增加压力,倒逼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列入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台账的74台燃煤小锅炉拆改、26座工业炉窑、98台非电行业燃煤锅炉提标治理、26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6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全市386个施工工地(其中线形工地26个)全面落实“6个100%”防尘措施,主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区达到85%以上,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10463台,完成率100.35%,完成老旧车淘汰工作任务12472台,完成率226%。全市共划定禁燃区面积245.2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禁燃区面积由2015年的86平方公里扩大到102.63平方公里,4个县城区禁燃区面积达142.62平方公里,实现了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完成2座储油库、375座加油站、32台油罐车油气回收任务,取缔关停“黑加油站”388座,全市所有加油站均已推广销售国五标准汽柴油,形成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长短结合、点面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体系。

  今年截至12月16日,许昌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4天,已经超额完成省定195天目标任务29天,居全省第3位;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7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任务12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3位;PM10平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低于全省平均值123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居全省第6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66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2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分别为9%、19%,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较大改善。

  但自入冬以来,由于受到冬季大气不利扩散条件和华北地区持续频发的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许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11月1日至12月16日优良天数仅为18天, 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48微克/立方米和99微克/立方米,虽然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许昌的优良天数仍居全省第6位,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全省第4位和第7位,但已经对全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发布会上,许昌市气象局通报了近期天气预报,12月16日至21日,预计许昌市以静稳天气为主,不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大部分地区将有中到重度霾,并伴有持续中到重度污染天气。21日夜里到22日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本次污染过程将自北向南减弱逐渐消散,建议公众应做好呼吸道疾病预防工作。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介绍了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巡逻管控、实施卡点管控、疏堵保通减排、合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适时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加强宣传力度,使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路线等;许昌市交通局介绍了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并承诺在车辆限行期间做好公交保障和绿色出行工作;许昌市工商局介绍了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目前,已对禁燃区内使用散煤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918 个固定餐饮户、681 个流动餐饮点和全市12个空气监测点周边600米范围内的1499户居民燃煤设施进行了拆除。同时,制订了“电代煤”、“气代煤”实施方案,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许昌市住建局通报了对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或暂停施工作业的督查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下一步,许昌市环保部门将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升预测、预报能力,继续强化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治理和施工工地控尘等“六控”措施,找准污染源头和减排重点难点,编制许昌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实现精准、精细、精确治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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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杜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