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法院开展异地执行 绝不给“老赖”喘息之机

2017-02-09 09:38 来源:映象网


清点被扣押车辆物品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孙伟博 吕海龙)2月7日,乍暖还寒时候,气温骤降,空气中弥漫着袭人的寒意,料峭的微风顺着衣领刺穿肌肤,禹州市迎来了立春后的第一场雪。早上六点半,禹州市法院的32名执行干警分乘6辆警车,赶赴长葛市异地执行。经过努力,共成功围堵到“老赖”4名,当场扣押轿车一辆。

  据了解,朱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李某24.12万元及损失,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当天,该院执行干警成功将其围堵在办公室,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迫于压力,朱某与李某达成和解,履行了义务。

  “满街霓灯照古城,晨星戴霜映警灯。心中多少百姓事,利剑在手荡不平。”执行活动结束后,该院执二庭庭长李俊杰顺口吟起了4句诗,道出了执行干警的心声。

  “我们打击‘老赖’的决心和力度,不会因为春节假期过完就减弱。‘老赖’即使躲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终究还是要承担应尽的义务!”该院执行局局长王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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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杜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