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俄罗斯林场遭强征 中信保称证据不足推托理赔

2013-01-07 10:36    来源:青年时报

  这不是傅建中第一次出现在媒体面前。

  但这一次登上媒体头条,他的处境如此无奈。据有关媒体报道,2003年,傅建中斥资收购了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一个林场,经过3年多开发,俄方却以涉嫌违法为由查封林场,公司资产被强制拍卖。当时,林场投资已超过2亿,森林资产估值高达150亿。

  事件发生至今已将近6年,为什么此时才曝光于公众面前?昨天,傅建中召开新闻发布会。

  价值150亿的林场遭强征

  这一次出现,傅建中的身份是浙江永恒实业集团老总。那个10年前由他倾力打造的新洲集团,已与这位昔日的创始人没有太多瓜葛。

  “林场出事后,我把手上的股权全部转给合伙人了。”说起新洲,傅建中有几分无奈。他与这家公司唯一的联系,是就俄方强制征收林场事件争取赔偿,然后再相应分给对方一些。

  这份赔偿是无法不计较的。据傅建中透露,2003年年底,浙江新洲集团下属的黑龙江新洲材源木业有限公司收购俄罗斯哈巴木兴林场时,前后花费上千万,此后三年又砸下1亿多元进行开发,再加上2007年被查封的木材估值以及当年预计盈利,木业公司资金损失超过2亿元。

  2006年—2007年,原木市场的行情大好,木兴林场资产估值从购买时的70亿飙升至150亿。就像买了只“绩优股”,但该赚钱的时候却没有了。

  此后便是漫漫声讨路。从2007年林场被查封、公司资产被变卖,傅建中主要在做两件事情,一是向中方有关部门求助,收集俄方违法证据并与之交涉;二是向之前进行投保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寻求索赔,保险赔偿金为人民币1.1144亿元。

  6年期间,浙江省政府、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家开发银行、俄罗斯哈巴州总领馆、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曾给予关注或调查,部门相关机构的调查结论均显示,木兴公司的遭遇为俄当地政府蓄意策划,强制征收。

  中方的调查站在了新洲集团一边,但事件发展并没有如傅建中期望的那样。由于俄方领导换届、被告不配合等原因,木兴公司对哈巴检察院没收、变卖资产的起诉仍悬而未决,而木兴公司到底是否涉及盗伐林木,俄方迄今也未启动法律程序调查、认定。

  “感觉做了很多事,却什么都没变。”面对这个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傅建中满心悲哀。

  1亿多的保额难兑现

  事实上,让傅建中感到最难以理解的,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理赔事宜的应对态度。

  2006年,新洲集团向该行投保500万,申请海外投资保险。保险的责任范围是东道国政府的汇兑限制、征收、违约等行为,投保目的是确保海外投资在遇到保险责任事故时能得到补偿,保险金额超过1亿。

  “事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就与保险公司沟通。”傅建中表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既不说赔也不说不赔,只是以证据不足多次推托。

  令他感到气愤的是,在他们提供中方相关部门的多份证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既不采信也不亲自调查,反而聘请俄罗斯当地律师调查,认为当地检察院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为完全符合俄罗斯法律,不属于征收行为。

  “按照哈巴州的规定,律师出具调查要经过政府同意。”傅建中认为,由于征收本身为当地政府蓄意所为,那份调查结论根本不具有参考价值。

  正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傲慢”,傅建中决定将此事公布于众。按他的说法,此前迟迟没有公开,一来是保险公司不愿意让他们公开,另外也考虑到可能需要国家层面介入,他们也不希望把事情闹得太难看。“我们民企做点事情太难了。”傅建中选择了舆论支持。

  去年9月12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审理了新洲集团提交的申请。申请指责保险公司多次推诿等行为违反现有《保险法》规定,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1.1144亿元。

  对此,保险公司认为,新洲集团没有提供足够的索赔证据。另据傅建中透露,对方还称自己属于政策性银行,无需遵守新洲集团提及的多条保险法规定。

  “按保险公司的说法,以后哪个企业愿意投保?”在傅建中看来,如果中国的企业无法得到保护,那么所谓的“走出去”战略也将受到影响。据了解,该仲裁也是我国民营企业针对在俄投资风险提出保险索赔的首例案件。

  不过,在仲裁结果还未出炉时,傅建中又决定先暂停仲裁,原因是“想先一致对外,跟俄罗斯方面索要赔偿”。于是去年12月,傅建中向浙江省商务厅提交申请,要求提请商务部启动国际仲裁程序。

  对于这个说法,昨天,省商务厅相关工作人员予以证实。“目前材料正在审核中,将来需要更高层面的人出面。”在这位工作人员看来,傅建中的索赔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李闻莺)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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