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场外市场不以融资为目的

2012-04-06 09:15    来源:东方早报

  中国证监会相关在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场外市场建设是证监会今年的重点工作,意在解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不以融资为目的。中国场外市场建设依循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方案,其中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正在积极筹建,将允许其挂牌企业的股东人数突破200人限制。

  该负责人称,在现有资本市场框架下,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私募方式引入直接融资又因为缺乏相应的市场平台效率很低,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建立和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直接金融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

  他指出,今年证监会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即俗称的“新三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资本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暂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条件的成长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公司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昨日明确,正在积极筹建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中,将允许挂牌企业的股东超过200人。

  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性质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因此其在股份转让过程中,股东人数始终不能突破《公司法》规定的200人限制,这也是被市场诟病新三板交易不活跃的主要原因。

  此外,证监会并着重强调,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具有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定位,不用担心场外市场发展会对场内市场产生冲击。

  首先,场外市场不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市场,市场扩容效应很低。中关村试点6年来,企业定向增资金额仅有17.1亿元,且企业单次融资规模几千万元。其次,场外市场活跃度远不及场内市场。从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情况看,2011年1月1日至今,成交金额只有7.32亿元,平均换手率3.4%,而同时期场内市场换手率超过230%。另外,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投资者群体不尽相同。中关村试点中,参与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自然人主要是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和发起人股东。

  对于中国场外市场的整体建设框架,证监会该负责人指出,将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分层构建。

责编:张开放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