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十大潜规则 苹果修坏产品只赔维修费

2012-07-25 09:37    来源:信息时报

  6苹果:运输损坏不免费维修

  根据苹果公司公布的产品相关维修规定,“维修可用翻新件,旧件归自己”、“修坏产品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产品”等多项内容,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专家点评:苹果公司在维修合同中单方面设定的上述格式条款,除了违反《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违反了《合同法》和《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7网站:团购过期不消费不退款

  通过网上团购方式进行消费,消费者固然可享受较高折扣优惠及较为便捷的网上预订服务,但同时如果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消费,消费者可能要面临部分团购网站不予退款的烦恼。

  律师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8商家:预付卡不退款

  美容美发卡、电影卡、健身卡等商家提供的消费预付卡,余额不能退,想要用完余额只能再按规定数额充值;消费预付卡超过有效期的,需充入一定金额才能重新激活,经营者变相“捆绑”消费者。

  律师点评:这种消费预付卡的消费模式目前较为普遍,经营者对余额不退和过期后重新付费才能激活的方式,是一种强迫消费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余额。

  9奢侈品:售后收费高

  在广东,部分国外知名奢侈品牌(如高档进口汽车)没有设立相应的售后维修中心,经销商只能进行简单的保养或维修,遇到较大的质量问题,只能返回原产国维修或由原产国寄回原装零配件,除了支付高昂的费用之外,消费者还需至少等候数月甚至半年时间;如消费者要求退换货,必须要面对苛刻的退换规定,花钱容易维权难。

  律师点评:任何在中国从事经营行为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奢侈品经营者也不例外。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10网店:买好评删差评

  网店的信誉等级和消费评价,是网购消费者较为关注的重要指标,但部分网店的所谓“钻石级”、“皇冠级”信誉,可能是刷出来的;部分网店还通过各种手段删除买家“差评”,误导消费者。

  律师点评:一些网店为利用人为控制网店信用记录的方式,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粤消委)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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