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维修霸王条款被炮轰后仅修改两项

2012-08-31 09:38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继今年6月份之后,昨天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消协,再次对苹果公司的霸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消协部门指出,苹果公司仍然存在更换的旧件归公司、随便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等十大问题,这些条款有的违反法律规定,有的规定不明确,为损害留有空间。

  据了解,今年6月19日,中消协联合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六省市消协(委员会)联合发布《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对苹果公司的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其后,中消协和地方消协,通过劝谕、会谈、参与检查等各种方式,敦促苹果公司修改问题条款。

  近日,苹果公司回函提供了修改后的《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并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有关三包期内可使用翻新件,修改为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有关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等问题,苹果公司进行了删除。

  消协部门指出,点评涉及的大部分问题,苹果公司并未正视和进行有效改正。主要有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条款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包括“更换的旧件归公司所有,消费者不能处分自己的财产”等6个问题。二是一些规定不明确,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留有空间,包括“拒绝维修退回产品,理由宽泛可随意扩大”等。

  中消协、北京市消协等指出,苹果公司应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纠正违反中国法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否则,漠视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不仅会招致广大消费者的反感和反对,最终还会失去巨大的中国市场。

  ■消协点评

  问题 点评

  更换下旧件归公司,财产不容自己处分。

  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维修不在保修范围,保证维修所用零件在90天内不存在材料和工艺方面缺陷。

  苹果公司仅将其责任限定在自行规定的范围内,并对其它保证责任予以排除,应属无效的单方声明。

  送修产品受损害,只赔维修、更换费。

  减轻了苹果因自身过错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违反了我国相关法规。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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