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河南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在郑州举行

2012-03-14 09:06    来源:大河网金融频道

  3月9日上午,河南保监局局长接待日活动在郑州举行,保监局局长谭论接待了数名普通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将消费者与被投诉保险公司现场进行调解,使消费者获得了满意的解决方案并限有关保险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予以解决。

  消费者:因为“不了解”而“被保险”

  消费者当天投诉的情况集中在寿险公司“误导销售”方面。刘女士是在业务员推销下,作为投保人为其本人和其女儿购买了两份保险产品。其中,被保险人为刘女士女儿的保单是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业务员代签名签订的;另一份以刘女士为被保险人的合同,业务员在推销时有说明不清的现象,刘女士要求撤销合同,全额退保。

  张女士则是在某网点办理定期存款时,有业务员称有一款理财产品比定期存款利息高,分红也高,存款的利息可计复利。在这种情况下,张某购买了这份保险产品,并与业务员签订了约定。两年后,张女士拨打公司客服电话,查询后发现收益没有当初介绍时高,认为业务员夸大收益,要求全额退保。

  听完投诉人的诉求,谭论当场解答,并要求涉诉公司和投诉人当场进行协商解决。涉诉公司相关领导现场做出了退保承诺的同时,承认了其业务员存在的误导销售行为,表示今后将加强内控管理、业务培训及销售误导行为的严厉查处。

  谭论:保险公司“销售误导”须严查 消费者消费应理性

  根据当天消费者的投诉,保监局局长谭论称,将继续查处保险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对于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经历,谭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当明确自己的需求,没有需求就不要消费。比如,刘女士投诉时称自己“当时没有觉得有购买保险的需求,只是觉得业务员跑的次数多了,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就购买了”。

  谭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充分了解其功能和特性,认真研读条款,以及是否适合自身的情况,对于合同中不清楚的地方寻求第三方的解释,不要单听业务员的介绍。比如,刘女士购买的两款产品均没有详细了解,买给自己的保险不是像自己理解的一样在五年之后可以将本金收回,买给女儿的产品后经推算本金收回时自己需要活到一百多岁。

  谭论也强调,保险最主要的功能是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不要一味的追求分红等收益,应当依据自身的能力理性消费。不少消费者都是听了业务员有关收益高的说词而购买保险,偏离了保险重保障的根本。

  当天投诉的消费者曾提出自己之前对保单中的许多条款和名词都不理解,谭论建议消费者在平时多学习一些保险知识,了解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的区别,有助于正确消费。

  局长接待日制度将长期建立

  接待日当天,保监局局长谭论称“这是首次局长接待日,就要通过这个机制扩大保险消费者利益诉求渠道,使我们整个行业的发展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保险需求是客观存在的,需要的人肯定会买,但是服务不能出问题”。

  据保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局长接待日制度将长期建立,由保监局领导定期接待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并提前通过省保监局网站、省保险业协会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公告,凡需向监管部门反映诉求和有关情况的消费者可在一定时间内与保监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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