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11年农民工工资涨幅高过大学生

2012-05-30 09:07    来源:21世纪经济

  国家统计局5月29日公布2011年城镇私营、非私营单位工资情况,数据显示,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由2010年的3.50:1下降到2011年的3.03:1。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收入比由4.66:1下降到4.48:1,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差距,整体出现了下降的情况。

  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专家狄煌认为,这种工资间行业间收入差距缩小的情况能否持续仍待观察。

  行业收入差距缩小

  据统计局发布的报告,2011年城镇单位行业职工工资的差距有所缩小。

  如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之比,由2010年的3.50:1下降到3.03:1。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之比为4.48:1,比2010年的4.66:1略有下降。同时同一行业在私营和非私营之间的差距也有所缩小。

  中国社科院农业所专家李国祥认为,这与目前农村劳动剩余量减少有关。在经济相对较快增长,对于农民工需求较大时,农民工短缺必将导致工资上涨。“农民工工资上涨比大学生要好些,这与大学生学术型培养得较多,对于技能型培养得不多有关。”他说。

  记者获悉,去年一些高收入行业收入增速放慢,而低收入行业出现了快速增长。比如私营单位金融业工资在2011年位居第三位, 2011年年平均工资为28664元,比2010年的工资甚至下降6.1%,而最低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2011年年平均工资为11738元,比2010年增长31.9%。

  过去收入增长很慢的行业,比如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2011年的工资均获得快速增长。比如这两个行业中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工资分别增长17.6%、18.9%,私营单位职工工资则分别增长17.4%、20.1%。

  此前数字显示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比2010年的3.23:1差距有所缩小。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私营、非私营行业的工资行业收入差距缩小,也印证了这一趋势。

  私营单位工资仅为非私营工资57.8%

  不过,下一步收入差距缩小能否持续,仍是个问题。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判断, 2011年平均工资虽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水平的地区差距、行业差距、岗位差距仍然存在,有的表现还比较突出。具体到每个个人,对工资增长的感受也不完全相同。

  “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任务艰巨而繁重。”他建议,下一步积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

  据悉,目前行业之间,同一个行业不同性质企业的收入差距仍很大。

  比如在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中,占全部就业人员40.5%的制造业和建筑业年平均工资分别只有36494元、32657元,仅仅相当于金融业平均年工资91364元的1/3左右,也比平均工资水平分别低5958元、9795元。

  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而言,其年平均工资更低,仅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57.8%。

  狄煌认为,虽说金融业在全球经济运行中都处在一个最高端的地位,但美国也没中国这么大的差距,这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特征,下一步要争取缩小收入差距。

  尤其是对私营企业,一般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地位比较“卑微”,外部环境对它的盈利影响比较大,员工工资低是正常现象。“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改变它运营成本偏高、运营环境不好的状况。”

  李国祥则认为,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因为目前农民工工资上升快,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剩余数量在下降导致的。但是一旦经济快速下行,农民工没有技能,收入难以快速持续增长。届时可能出现农民工收入增长放慢,城乡收入差距放大的情况。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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