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价格并轨方案上报 基准价由发改委确定

2012-09-14 08:3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煤炭价格并轨方案已上报,有望在年底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前出台。

  公开信息显示,此方案内容包括:自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方案起,重点电煤合同将过渡到2至5年中长期合同。中长期电煤合同由供需双方按基准价加自动调整方式定价。其中,基准价由发改委确定。铁路运输要重点保障新长协机制运力。这一方案重提煤电联动,与此前5%的浮动相比,此次煤电联动控制在10%区间内,即周期内平均煤价较上一周期变化幅度超过10%,不再实行煤电联动,发改委将干预煤电价格。

  目前,我国电煤价格实行的是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和市场煤炭价格双轨制。双轨制初衷是以行政手段将重点合同电煤价格限制在较低水平,应对近几年煤炭价格快速上涨给电价带来的冲击。今年以来,市场煤炭价格一直处于下滑状态,目前市场煤与重点合同煤之间价差几乎消失。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是煤炭价格并轨最佳时期。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俞燕山日前表示,去年煤炭投资增速高达25.9%,但电力工程投资同比下降0.3%。未来一段时期,电煤供需紧张在短期内难以再现。从这个角度看,煤炭价格并轨有长期环境支撑。

  针对上述方案,业内人士认为,重点电煤合同由过去1年过渡到2年以上中长期合同,这较之前是一个进步。尽管我国自2005年开始启动煤电联动,但实际上并未严格执行,煤炭和电力价格一直以来缺少可执行的联动机制。因此,如果煤价并轨与电价改革不能同步进行,煤价市场化始终难以完全实现。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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