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难舍罚息蛋糕 信用卡全额计息尚难废除

2013-02-25 08:42    来源:中国经营报

  银行界人士认为“计息方式”是消费者“可选项目”

  消费者废除信用卡“全额计息”的愿望再度落空。

  2012年年底,山东律师王新亮就“废除信用卡全额罚息”致信银监会,将信用卡“全额计息”讨论推到风口浪尖。

  2013年2月8日,银监会书面回复王新亮称,“全额计息”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推进包括信用卡计息规则在内的相关法规的制定完善工作。

  “银监会的这一回复其实意味着并不支持废除信用卡全额计息。”王新亮说。

  信用卡“全额计息”争议多年,却一直无法废除。“对银行而言,获得逾期利息固然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全部原因。作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信用非常重要,既然约定了到期全额还款,就不应该只还部分金额。银行坚持全额计息主要是为了警醒持卡人,规避欠款风险。”一国有大行的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

  信用卡“全额计息”惹争议

  2012年11月,西安一位信用卡持卡人王某在某股份制银行透支11万元、5年后要还44万元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当年11月5日,王新亮写了第一封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的公开信,认为信用卡已还款部分属于已履行的义务,不应当将已还款部分还计入全部款项内计收利息,此行为是一种显失公平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

  2013年2月8日,银监会在回函中表示,根据现行计息政策,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是有条件的信用卡欠款利息优惠政策。也就是说,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额度透支消费时,银行即开始垫付相应的消费资金,并按照规定的利率标准开始计息。截至最迟还款日,持卡人未全额还款的,银行则不再提供免息优惠。

  一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进一步表示:“正如银监会所说,不存在全额罚息的说法。按照计息政策,分为全额计息和部分计息,这两种方式都是得到银监会认可的。我们采用的是全额计息。对此消费者有选择权,可自行选择银行。但我们认为,对消费者最重要的不是信用卡采用哪种计息方式,而是消费的便利性,毕竟部分金额逾期还款不是普遍现象。”

  据了解,目前只有工商银行信用卡从2009年起采取部分计息的方式,而工商银行信用卡也得以占据半壁江山。

  根据2011年各大银行的年报统计,在16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有11家信用卡发卡量在1000万张以上。工商银行的发卡量远超同行,2011年年末发卡量达到7065万张,比2010年年末增加699万张。遥遥领先招商银行的3961万张,其他4家国有银行更是不足工行发卡量的半数。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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