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之争:加多宝王老吉庭内交锋庭外巷战

2013-05-16 08:2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原标题:加多宝王老吉庭内交锋庭外巷战:谁的红罐凉茶】

    直击加多宝、王老吉装潢权互诉庭审

  红色,一个让人联想起上火的颜色,却成为加多宝和王老吉这对凉茶冤家对簿公堂的争夺对象。

  昨天,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都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使用红罐包装,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凉茶等。

  打输官司的一方可能无法再使用红罐包装,这意味着对凉茶最直观外包装使用权的丧失,也意味着在这个两三百亿规模的市场上再失先手。

  和此前的商标仲裁、“红绿之争”一样,这又是一场不乏卖点的争夺。加多宝和王老吉互相诉讼对方,由此互为原告和被告。“二合一”的庭审通过广东省高院的微博进行了直播,“朝九晚八”仍无定论。

  法庭内的交锋并非全部,双方近期又互爆业务员被对方伤害。二者销售终端“肉搏”的火药味也再度弥漫。

  红罐之争

  打开加多宝的网站,全屏映红,“5.15红罐之争见分晓”的字样跃入眼帘。王老吉网站上则以“红罐属于王老吉”的口号隔空应对。

  由于双方均认为自己拥有红罐凉茶的包装与装潢归属权,2012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广州就红罐包装进行起诉,并同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广东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一审。

  昨天上午9点,广东省高院的4楼最大法庭内,两案合并开庭。其中,加多宝的拥有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公司”)诉王老吉的拥有方——广州药业(600332.SH,00874.HK)旗下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广州药业的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则以相同理由诉加多宝公司。

  这已经是加多宝和王老吉第N轮交锋。庭审期间,审判长一度提醒双方代理人尽量不要使用攻击性语言。

  “红罐之争”的争议焦点归结为四个:1.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是什么;2.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3.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4.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在此前双方证据交换时,王老吉方面提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拥有特有装潢权,该装潢属于知名商品的合法经营者,并可随商品在不同的合法经营者之间转移,因此,在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特有装潢权也应随之一并收回。

  加多宝方面则坚持认为,早在1995年3月28日双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于1997年获得专利。

  “按照谁创造谁受益的原则,红罐属于加多宝毋庸置疑。”加多宝集团办公室行政总监冯志敏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加多宝代理律师杨晓岩也在庭上指出,广药在5月8日的庭前质证时曾明确承认,其提交的实物是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凉茶,是知名商品,还承认其生产的商品与涉案商品是不同商品。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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