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三板将放开再融资定价

2012-11-15 10: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虽然A股IPO审核发行节奏进展缓慢,但之前较为“淤积”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通道却一改往日缓缓之气,上会审核与核准节奏加速。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0月份以来,便至少有21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获得发审委通过,并有7家公司的再融资申请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发行批文。

  “这批在审的上市公司,若无重大问题,今年12月前一定上会。”近日一位券商高层也在其微博上透露,“这是个很积极的信号,可以做多种解读。”

  一时间,原本风传已久的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问题再次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按目前部署,再融资审核权的下放基本已确定,但时间窗口待定。首发IPO的有关改革步子将不会如市场预期那么大。”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

  而根据记者了解,新三板即将在年底有所突破,这也将成为这些改革政策实施的时间契机。

  11月9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召集国内数家大型券商负责人在宁波举行的闭门会议上,也明确指出随着新三板的开板,“很多东西将要做重大调整”。

  姚刚明确表态称,“未来会修改首发和再融资的管理办法,整体想法是进一步放开。例如对增发价格的限制,以后这些限制都可以放开。”

  “新三板”带来改革契机每一次重大的体制改革,事实上都将依附一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得以实现。

  “上一次改革是以股权分置为契机的,首发和再融资都做了调整。”姚刚表示。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首发与再融资所参照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于2006年4月中起草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

  而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对6年半之前的国内资本市场而言,强化了对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机制,突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要求,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品种,并简化了证券发行的审核程序。

  而斯时正是股权分置革起始时间,对于有关改革动机,《管理办法》制定者如此表述:“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使得上市公司两类股东有了共同利益基础,在此情况下原来的再融资规则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情况,围绕强化市场约束机制这一重点,新的《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而在股权分置制度改革之后,近期,又一大影响到国内资本市场的重大决策事件也即将正式拉开大幕,那便是“新三板”的正式开板。

  “以前我们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这意味着公开发行和上市是连在一起的。未来有了新三板,公开发行就未必与上市联系在一起,很多东西都要做重大的调整。”在承接“上一次改革是以股权分置为契机”的话题时,姚刚在会议上明确指出。

  “实际上,在今年以来推行的许多资本市场新政,皆是围绕着新三板推出的承接功能而制定的,包括退市制度等等,其皆是建立在新三板推出后建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上。”一位参与11·9宁波会议的券商高层向记者解释,就目前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有关改革,也或将以新三板推出为时间契机。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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