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今起运行 落实退市配套制度

2013-01-04 10:15    来源:人民日报

  (经济聚焦·新开局 看转变)

  《 人民日报 》( 2013年01月04日 10 版)

  本报上海1月3日电 (记者谢卫群)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风险警示板1月4日起正式开始运行。这是落实退市配套制度,平稳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措施之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风险警示板的股票有两类,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目前,“风险警示股票”包括23家ST公司股票和20家*ST公司股票,暂无“退市整理股票”。从2013年1月4日开始,上述43家公司的“风险警示股票”正式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还进一步说明,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情况的变化,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也将发生动态变化。“风险警示股票”可能增加或者减少,“退市整理股票”也可能出现。

  据悉,风险警示板相关股票在行情显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安排、市场监控措施及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与其他股票均有所区别,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在行情显示方面,风险警示板的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风险警示股票”以及“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在相关股票行情中分别予以独立显示。

  在交易安排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只能使用限价委托,而不能使用市价委托;二是“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设置为±5%,“退市整理股票”为±10%。

  在市场监控措施方面,一是“风险警示股票”增加了一种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即“风险警示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30%的,属于异常波动,上交所可对其实施盘中停牌,直至当日收盘前5分钟;二是限制单一账户买入数量,即单一账户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在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上交所将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退市整理股票”,上交所将专门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谢卫群)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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