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桩业隐瞒伤亡事故遭专利诉讼 二度IPO存疑

2012-04-25 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首次上会被否因4起工伤事故,此后又至少发生两起,但招股书只字未提

  ●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竞业禁止规定被亲叔告上法庭,案件正在审理

  ●核心专利遭遇6起行政复议,行业争端不断升级

  ●租赁场地产能超过七成,资产独立性严重缺失

  ●IPO“临门”私募大举扩张,募投产能恐难消化

  2011年中技桩业首次上会折戟,4起工伤事故成核心症结。公司今次二度IPO,虽详尽披露安全内控蓝图,并强调“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但事实并非如此,记者从相关安监部门获悉,公司至少卷入2起共计一死一重伤的安全事故中。

  重大?非重大?有责任?无责任?对于新招股书的信誓旦旦与只字不提,市场无法获得明确答案;相反,更多清晰可见的细节显示,通过模糊、删改、粉饰、狡辩等诸种“技术”手段,中技桩业在虚假信披的红线边缘游走,刻意规避公告责任,肆意挑战监管底线。

  冰冷的现实下,旧疾仍在,欲盖弥彰。而这仅是劣迹之一。对比新旧招股书,还有四项内容将构成此次IPO的实质性障碍——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核心专利遭遇多起行政复议并引发诉讼;产能高度依赖租赁厂房,资产独立性严重缺失;IPO“临门”私募大举扩张后募投项目恐难消化。

  “技术性”撒谎隐瞒两起伤亡事故

  证监会4月19日披露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申报稿。而一年前的1月14日,证监会否决中技桩业IPO申请,理由是2009年8月和2010年4月至6月,中技桩业全资子公司嘉兴中正先后发生3起工伤事故,苏州分公司发生1起工伤事故,各致使1名工人死亡,当地安监管理局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发审委无法确定中技桩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且有效执行。

  最新招股书对此披露:中技桩业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了全面整改,2010年7月至今未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但这却是一个技术性的谎言,真相是:2010年7月至今,中技桩业至少卷入2起重大工伤事故,一死、一重伤。

  中技桩业招股书显示,公司核心产品离心方桩的产能主要集中于租赁生产场地。记者从上海市奉贤区安监局获悉,2011年5月5日,中技桩业租赁的上海俊光管桩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奉贤安监局5月23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上海俊光是中技桩业核心生产基地之一。两者间不仅是场地租赁关系,还多有担保、机械设备购销等业务合作。

  对于该起事故,中技桩业非但没有披露,反而篡改了与上海俊光的租赁协议。

  中技桩业旧版招股书显示,公司共与10家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其中即有上海俊光,两者签约于2008年12月3日,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但新招股书中,租赁协议发生了改动:合同期限变成了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签署日变成了2012年2月15日。

  在前一个协议远未到期的背景下,新改签一份协议是否符合商业正常?对比新旧招股书,除却后来新增的场地租赁合同外,旧招股书中其余9份协议均未发生改签变动。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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