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或月底颁布

2012-08-13 08:54    来源:南方都市报

  银行卡收单新规或8月底颁布,大型支付公司大肆扩设分支机构以满足《办法》高门槛中小收单机构或被“扫地出门”。

  银行卡收单市场即将结束“野蛮”发展的时代,南都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了解到,《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望在本月底正式颁布。据透露与6月央行发布此文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内容变动不大。

  与银行普遍持支持态度相比,第三方收单机构则认为《办法》设置的门槛过高。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办法》对收单企业分支机构数量的要求几乎将中小型收单机构“扫地出门”。

  《办法》月底有望颁布

  今年6月央行发布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内文共有72条对银行收单业务的机构准入、防范套现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办法》有望在本月底正式颁布,最终内容与此前版本变化不大。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银行业人士一致认为,《办法》对银行卡收单市场进行了系统规范,有利于约束收单业务的价格战以及利用信用卡套现的现象。“目前,许多银行和收单服务机构在特约商户的签约上进行恶性竞争,甚至亏欠‘圈地’,《办法》有利于规范这一现象。”

  与银行普遍持支持态度相比,第三方收单机构则认为《办法》设置的门槛过高。

  分支机构数量成“生死线”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卡同一特约商户签约的收单机构为一家,每个收银柜台只能摆放一台可联网通用的受理终端,上述规定也就是业内常说的“一户一行、一柜一机”,办法严格程度超过了业内预期。

  “目前不少大商户都摆设有2-3台终端设备,新规定将会加剧收单机构对‘大商户’的争夺,竞争加剧的结果有可能就是更惨烈的价格战。”一位从事收单业务的第三方支付人士对记者表示。

  不过,被收单机构视为《办法》最严格条款是对分支机构数量的要求。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52条规定:“收单机构不得跨省开展商户拓展及相关收单业务”、“收单机构可以采取总对总的签约模式提供收单服务,但是机构设立数量应不少于特约商户分支机构数量的70%”。

  事实上目前的收单市场中,除了银联商务、商业银行、通联支付在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市、自治区)拥有分支机构,多数兴起于互联网行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都将不能从事跨省收单业务。

  中小收单机构或坐等被收购

  自2011年央行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以来,银行卡收单业务由之前的商业银行变成了银联、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激烈厮杀的市场。“线上收单的手续费在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水平,而线下收单业务有可能在5‰-1%甚至更高,因此大的支付企业也转向线下市场。”一位来自于规模前三位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负责人称,今年以来,拥有收单资格的支付机构都在大规模设立分支机构。

  一家以收单业务起家的大型支付公司总裁对记者表示,该公司在国内10多个省份设立了分公司,为了达到《办法》的要求,公司今年将新设13-15家分支机构。据第三方支付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获得央行支付牌照的企业中,有44家获得收单业务资格。

  不过支付业人士认为,收单业务规模在5名以外的企业线下收单业务都将面临生死存亡的挑战。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办法》对收单企业分支机构数量的要求几乎将中小型收单机构“扫地出门”。“收单业务的利润率很低,必须要靠上规模之后才有机会盈利,《办法》的门槛对中小型收单机构而言几乎是不可能达到,未来有可能只能无奈坐等被大支付机构收购。”上述人士对记者说。(王晶晶)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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