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富利好消息发布前套现4000万涉嫌违规
第二次抛股涉嫌违规
限售股解禁后,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无可厚非,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李兆会4月20日减持山西证券的时点,刚好在利好消息即将公布的前两个交易日。因为就在昨日,山西证券公布2011年年报,同时披露一季报,一季度取得净利润5364.69万元,同比增长54.7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板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规则,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不能买卖本公司股票。
根据2008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期报告除了年报、中报外,也包含季报。很显然,作为山西证券的董事,李兆会在年报和季报披露前两个交易日大规模卖股,已涉嫌违规。
记者查询有关规定了解到,对于违规交易,交易所可按情节轻重,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进行处分,可要求有关负责人支付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对违规的董事、监事,可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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