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长远目标与短期利益协调 规划也会作出妥协

2012-07-30 18:26    来源:搜房网

  规划制定

  规划就是逐渐协调各部门利益过程

  新京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与以往的北京总规相比,你觉得在修订时取得哪些突破?

  施:新总规是在原有规划上的一种拓展,从协调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提出发展东部三个重点新城的格局;确定了“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特别是“宜居城市”的提出,更多地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与生态环境的和谐。

  新京报:关于北京的人口、交通、旧城保护等方面,20年来规划业界曾面临着怎样的交锋?

  施:对规划而言,其中所有的目标都不是完全绝对的终极目标。它实际上是协调各方面利益,达到一个平衡,并能起到引导作用的一个结果。

  就人口而言,比如地方政府部门,考虑更多的是城市化的程度,而生态专家和环保专家,考虑的就是人口的密度,环境的承载力,城市的宜居程度等。规划中,则要把握城市急剧发展与承载力的一个关系。

  就城市交通而言,交通部门考虑更多的是城市的交通功能,从规划的角度,需要协调好交通与土地能协调发展,不能单纯为交通而交通。

  就旧城保护而言,比如一些居民或地方政府,可能考虑的是生活条件的改善或经济的发展。而专家,往往把保护放在首位。规划所倡导的是保护与改造相结合的“微循环、渐进式”的有机更新。

  因此,在实际过程中,每当遇到一个问题,都会有一些争论出现,这很正常。当然,争论后会尽量体现一种平衡和协调。

  新京报:那么这样的争论,是否会影响到规划的质量?规划有没有做过妥协?

  施:其实规划就是一个统一大家的意思、逐渐协调各部门利益的过程。各方面利益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平衡点,这样才能让城市可持续良性发展。

  在寻找平衡点的过程中,规划有时也会作出一些妥协。在以前,规划的决策机制上,往往出现领导决策的成分大于专家和公众的情况,当然,目前这种状态正在逐步改变。但如何把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的利益结合好,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难题,也导致规划执行出现一些偏差。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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