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民告官案“推磨”式异地审理 胜诉率上升两成

2015-03-08 17:56 来源:映象网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大象融媒2015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大象融媒2015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

  映象网讯(大象融媒映象网记者 蒋宇飞 李婷/文 段晋哲/图)今年两会期间,“依法治国”成为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体现着中国法治进程的进步。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做客大象融媒2015全国两会北京演播室,就助力农民工讨薪、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司法人权保障等话题与广大观众、读者和网友进行交流互动。

  连续六年为农民工讨薪,只为让他们有尊严劳动

  亲自带农民工赴公路局讨薪、多次现场为农民工兄弟发放执行款……已连续六年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张立勇一度被外界称为“讨薪院长”。

  “哪一座高楼不是农民工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哪一条道路不是农民工一沙一石铺起来的?如果没有农民工兄弟,我们城里人怎么可能享受到这么好的城市基础设施?”一谈到农民工话题,张立勇动情地说,“如果不是当年恢复高考,我现在可能也是一个农民工。”

  他认为,法院做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责任、有使命为农民工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正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专门讲的一句话,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农民工的‘保护神’,要让他们有尊严的劳动,有体面的生活。”

  为更好地助力农民工讨薪,全省法院专门成立了183个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集中高效地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采取对农民工的诉讼费能缓则缓,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措施。

  而对那些欠薪的“老赖”,张立勇介绍,一方面,要利用媒体在阳光下‘暴晒’,让他们没脸见人;另一方面,对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还将动用刑法,给予犯罪分子严厉惩罚。

  据了解,在全省法院连续六年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当中,全省法院共办结案件30706件,为70083名农民工追加劳动报酬17.34亿元,仅2014年,全省法院就为24181人追回劳动报酬7.37亿元。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摸着石头过河但效果出乎意料

  民告官,按说应当是很正常的事,但现实的情况是,一有民告官的事就会成为抢眼的新闻。而且,很长时间以来,人们都认为民告官是一个自不量力的事,更是一些“另类”人所为。在行政案件中,所谓“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的局面,严重影响行政审判的公信力。

  张立勇说,多年来,民告官案件一直存在着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的问题,特别是胜诉难,“司法实践中,民告官案件的胜诉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10%左右,绝大多数的民告官案件判决后,一些老百姓仍选择去上访,因为他们认为不公正。”

  为改变这种局面,2014年,省高院出台《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进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把以县政府和地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和所有环保类案件,全部交叉到相邻的县、市法院立案审理。

  对于这项改革创新的举措,张立勇说,主要是采用“推磨”的方式进行异地管辖,比如,安阳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濮阳审理,濮阳的案件交由鹤壁审理,鹤壁的案件则在安阳审理。

  “推行半年时间,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还不错。”他介绍,民告官案件的受理量上升了61%,胜诉率由10%提升到31%,上诉率由之前的53%下降到31%,上访率也大幅度下降。

  “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效果出乎意料。”张立勇说,这就改变了原来信访不信法、县法院审不了县政府的局面,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网络司法拍卖,实现“三个不需要”

  除了审判工作中的改革创新,在司法公开方面,省高院也一直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比如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裁判文书上网、网络视频直播、豫法阳光微博等,目前都已成为河南法院靓丽的名片。

  而去年,省高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又取得了新的突破,那就是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利用互联网交易平台,对涉诉财产实行网络拍卖。

  “效果非常好。”张立勇介绍说,涉诉资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溢价率大幅度上升,当事人非常满意。他以洛阳一笔地产拍卖为例,通过网络司法平台拍卖,比评估价增加了1800多万,溢价率提高了44%。

  另外,资产的拍卖范围也非常广,甚至于像小尾寒羊等活牲畜也拿到网上进行拍卖。

  “信息量大、参与人多,这样肯定有利于提高诉讼资产的溢价率,同时,网上拍卖还能实现“三个不需要”,即不需要委托拍卖机构、不需要租用拍卖场地、不需要支付佣金,节省了大量佣金。”张立勇说。

  数字更能说明问题。截止到2014年底,共上传拍品2840件,涉及汽车、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生鲜物品等,已成交1303件,总成交金额达到16.39亿元,平均溢价率44.67%,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费用8195万元。

  去“犯罪化标签”明确无罪推定,任重而道远

  长期以来,在刑事庭审之中,被告人往往以光头、囚衣形象出现。光头形象,也成为罪犯的刻板符号之一。

  在2013年,郑州中原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中,法庭上,被告人谢某身着深青色棉袄、灰色裤子的便装,而不再是以往的“黄马甲”,不再被要求坐囚笼、戴手铐、剃光头,被告人席上还摆放了纸和笔,正式标志着河南法院去除“犯罪化标签”改革的起步。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所有人都必须确定为是无罪的,现在的情况是,还没有判决,就开始给被告人剃光头、戴手铐、穿囚衣,这损害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张立勇表示,冤假错案的出现,就与此相关。

  为此,2013年底,河南法院率先提出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不使用戒具、不设置囚笼、不剃光头,去除了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张立勇说,这本身就体现着无罪推定的理念。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张立勇除了继续提出去犯罪化标签的建议外,还专门提出,要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建议。

  一个好消息是,今年2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修改后的“四五改革纲要”首次提出,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对于此举,张立勇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连续三年提去犯罪化标签这个建议得到认可,感到十分的欣慰。

  “尽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举措,但是我们还是有很多要做,特别是我们的司法审判法人员如何从思想上、从内心确认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这才是更根本的。”张立勇说,这项工作,河南法院还要继续向前推进。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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