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法院:占用耕地建沙场 触犯刑法被判刑

2015-12-18 13:5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孙喜增 杜明 通讯员丁清凌 杨萍)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租赁村民耕地建沙场。2015年12月14,卧龙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被告人李某通过阮某租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马寨村耕地经营沙石生意,非法占地堆沙石。2014年11月,经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实地勘察认定:李某非法占用蒲山镇马寨村土地建沙场,除部分耕地被石子碾压外,大部分耕地常年堆积大量沙石,致使19.98亩一般耕地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被告人李某于2015年10月11日到南阳市公安局蒲山分局投案,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目前已经复耕为月季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相关法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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