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检察院"三个三"机制助矫正人员回归社会

2016-04-13 09:2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刘潮杰)近日,记者从淅川县社区矫正办公室获悉,全县357名监外执行罪犯全部实现动态台账管理,实现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有机结合,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是该县检察院推行“三个三”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取得的新变化。

  在执行监督上实行“三加强”。一是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审查监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或口头纠正,在交付执行环节监督列入重点管辖4名罪犯,防止了漏管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通过查阅公安、司法台账档案、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向监管或矫正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听取社区群众意见等方法,查看监管、矫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去年以来,该院就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情况共向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份,及时纠正脱管11人。三是加强与基层群众帮教组织配合协助:司法局在各司法所建立矫正制度9类300余项。配合司法局建立执法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22个,开展谈话教育、心理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专业化教育矫正200余场次。

  在帮教扶困上体现“三帮助”。一是“帮矫”通过不定期走访矫正人员,定期督促执行机关聘请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对矫正对象面对面进行心理矫正,消除社区矫正人员的抵触心理,树立生活信心,达到积极的矫正效果。二是“帮困”充分发动、利用和整合社会各种人力、物力资源,协助矫正组织争取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济等政策,使34名困难矫正人员享受了低保,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因生活困难重新沦为罪犯的问题。三是“帮家”淅川县就业办还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列入就业培训计划,使其自食其力,安居乐业。

  在教育感化上实现“三提高”。一是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素质二是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保护对未成年矫正对象严格执行不公开、矫正档案保密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该院与工业园区已达成就业安置协议,与社区矫正人员达成就业意向性53人,安置社区服刑人员18人,有效地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矫正的积极性,为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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