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法官追回彩礼钱

2017-01-18 17:3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吴斌)  “……执行标的伍万元,执行40000元,我放弃10000元,现申请结案。”1月16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拿到执行款的许某写下了结案申请书并签字。

  2014年许某经人介绍与同乡的徐某认识并在老家举办了婚礼,但二人并未登记。婚礼仪式后,徐某在许某家生活了不到一个月就外出打工并失去联系。许某在结婚之前共计为徐某花费见面礼、三金等共计94000元,为了挽回损失,许某将徐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2015年法院依法判处徐某及其父母返还许某彩礼50000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依然联系不上,她的父母也没有依法执行,许某诉至宛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在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将徐某的信息发布到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黑名单上。年节将至,在外打工的徐某购买返乡车票时,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失信人”之一。

  在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许某自愿放弃10000元,徐某一次性上交执行款40000元,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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