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建设显成效 汝州检察院检察长为业务骨干授课

2016-11-17 11:3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吴迎利)11月10日,受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邀请,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义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为参加全省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业务培训班的180多名检察业务骨干作了题为《依法履职 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专题讲座。

  刘新义是第三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有近30年的检察工作实践,又在担任基层院检察长10年,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讲座中,他首先回顾了历次司法改革关于检察权配置的争论焦点,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未来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及职能定位做出了具有前瞻性且较为中肯的研判。然后,他结合汝州市检察院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学员详细介绍了该院争创全国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接着,他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充分肯定了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新技术对于推进检察工作创新的重大意义,指出检察机关要有新的突破必须用新理念引领。最后,刘新义检察长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检察工作的总结和思考,谈了自己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几点体会和创新性建议。

  讲座中,刘新义运用大量的案例和严谨的数据,再现了汝州院从上到下为争创全国示范检察室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介绍了该院创建工作的几点做法,阐明了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方法,并展望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光明前景,思路清晰,案例精准,见解独到,受到了参训学员们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

  此次授课是汝州市检察院坚持“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所取得的有效成果。近年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打造研究型检察院和学者型检察官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把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工作统筹抓,以检察中心工作为载体,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提高培训的质量,提高培训的层次,丰富培训的方式,注重干警专业素质更新升级,有力地提升了干警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等综合素养。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汝州市检察院结合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刑法修正案等一批新法律的颁布实行,在全院开展了广泛的岗位练兵活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拟定全院岗位练兵方案,通过组织单人论辩赛,进行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岗位练兵的效果,有效地增强了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

  积极探索“检校合作”模式,搭建人才培养高端平台。汝州市检察院先后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检校合作协议,设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两年多来,他们先后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多名学者来到该院结合法学前沿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现场解答疑难法律实务问题。北京师范大学黄晓亮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魏晓娜副教授先后到该院挂职任副检察长。同时,汝州检察院不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选派实务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走进大学法学课堂。2016年,他们先后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了检察业务培训班,检察业务骨干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通过申报国家级课题,提高干警理论研究水平。为鼓励干警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将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提升理论研究能力,刘新义检察长亲自组织全院研究生干警,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课题《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研究》。他们利用“检校合作”的有利条件,邀请两所高校选派有司法实务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的青年骨干到该院担任有发展潜力、业务素质基础好的检察干警的理论导师,指导他们开展学术研究。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汝州市检察院课题组已顺利完成此国家级课题。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升。近三年来,该院干警在各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公诉局副局长兼未检科科长陈晓亮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一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刘新义检察长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第三届“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顾武修被评为“全省检察调研人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黄爱梅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先进个人”。陈晓亮、未检科副科长焦小杰成功入选第五届“全省优秀公诉人”。黄超锋同志获得“全省刑事申诉业务标兵”。民行科副科长宁晓蕾同志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这些都为保证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直接推动着该院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编:陈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