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10.13”事故教训 西平交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2016-10-19 15:5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冯占华  于廷见)2016年10月13日18时47分许,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S352线65公里加748米处,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鲁HBV57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对向行驶的载有工人的无牌三轮汽车(共载11人)相撞,造成9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深刻吸取枣庄“10.13”特大交通事故,应对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复杂形势,切实抓好秋季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织牢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西平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夯实农村交通管理基础,创建辖区农村道路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做好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降低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积极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要求全体民警紧密结合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路面,切实提高事故防范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农村道路管理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要求广大民警、协警从思想上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使命感,找准问题点,治理疑难点,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努力营造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管控,严打违法行为。为全面净化辖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环境,为农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大队结合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科学部署警力安排,加大整治力度,严格路面管控。将农村地区摩托车、农用车、客运车、低速载货汽车交通违法整治作为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集中优势警力和装备,以乡镇道路等为重点,设置临时检查点,对以上车辆实行逢疑必查,对乘座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进行检查,以车辆牌照、使用性质、轮胎磨损状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罚,并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通过行动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针对农村地区群众交通意识较为薄弱的特点,大队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强化宣传阵地教育,在集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固定宣传点,对农民群众进行日常性、长期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充分发挥村委干部的作用,逐村、逐户进行宣传,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农民群众的“家门口”。二是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室”的作用,利用发生在农村群众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案例,以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断增强农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自觉劝导、制止、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在执法同时,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使驾驶人掌握寒冷天气驾驶、交通安全防护常识和紧急避险措施,以提高驾驶人应对寒冷天气安全驾驶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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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