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首页 > 民声新闻 > 正文

重污染天气来袭!郑州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 2018年01月12日 09:12

  •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1月11日,映象网记者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54号)通报获悉,预计郑州市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环保部要求郑州市2018年1月11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0时启动Ⅱ级响应。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政文〔2017〕223号)规定,决定自2018年1月11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0时启动Ⅱ级响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4)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5)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应急措施。

  (1)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①全市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两次(非冰冻期)。

  ③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负责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停工监管检查。

  (2)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①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②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工业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整条生产线停产)措施。

  磨料磨具和石料行业停产;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产(经市政府批准,保民生的除外)。

  家具、装修木器涂层,防水卷材行业,沥青搅拌站,机械加工行业,汽车修理行业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工序停产;其余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工序(RTO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浓度稳定达到《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的工序除外)轮流停产,停产比例达到50%。

  燃煤锅炉(经市政府批准,保民生除外,超低排放除外)、煤气发生炉、燃煤窑炉等涉煤工序停产;钢铁铸造行业电炉、天然气炉停产;生物质燃料锅炉停产(经市政府批准,保民生的除外)。

  (3)移动源减排措施。

  ①全市实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②主城区实行大型货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③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④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倡导市民绿色出行。

  ⑤全市钢铁、有色、电力、化工、食品加工(含饮料、啤酒)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涉及民生、生鲜物资、冷链配送以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除外);物流批发重点用车企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输车辆不允许进出厂区。

  (4)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①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责编:彭向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