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完善商品房预售方案 二手房交易将用新合同

2012-12-27 08:53    来源:东方今报

  开发商卖房子,首先得取得预售证,但购房者通过预售证了解楼盘的情况有限,一旦出现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修订后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增加了小区停车位、开发情况、工程质量等热点问题,今后开发商卖房子再想糊弄购房人就难了。

  二手房新合同主要条款增加至16项,可操作性更强,让买卖双方更放心

  【内容】 新规详实透明 助业主放心购房

  “此前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相对来说简单,消费者了解楼盘整体情况全靠售楼人员介绍,法律约束力不强。”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王光乾主任介绍,新预售方案增加了不少购房人关心的内容,如小区停车位、开发情况、工程质量等热点问题。

  按照要求,开发商在预售方案中承诺的内容更加详实,从售楼人员口头解说变成了文字,具有合同约束力。从明年1月1日起,开发商新申请商品房预售证,必须在售楼部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下一步还要上网公示。

  王光乾说,对于开发商分期分批开盘的行为,新预售方案要求开发商写明项目一共分几期,每期推多少房源,每期的开工时间、销售时间、竣工时间都要填清楚。“目的是让购房者心中有数,可以选择合适的入市时间,避免短期内人为的恐慌性购房行为。”

  同时,修订后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明确开发企业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防止出现个别不诚信开发商开发了一个项目就拍屁股走人,房屋出现了问题找不到人的情况。

  【关注】 小区停车位问题 事先明确约定

  停车难问题目前困扰着很多小区、写字楼的业主。很多小区的此类纠纷发生在小区交付使用后,主要原因是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或只租不售,不让没买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车库等。

  王光乾表示,针对这一问题,新的预售方案对车库归属、项目配建附属情况等进行了明确表述,要求开发商如实填报车位的位置、数量,并明确是向小区业主出售还是出租或附赠,地下人防工程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位,也要明确是提供给小区业主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此外,对哪些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和公共设施,哪些属于开发商的,在新方案中也都要求开发商进行明确约定。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到底能不能销售?这个问题很多市民都非常关心。

  王光乾解释,这要分情况看,项目规划建设中明确是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可以向房管局申请现房销售证书,通过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停车位。如果地下停车场是人防工程,则只能租赁不能销售,法律规定人防工程的投资人享受平时的使用权。无论小区停车位是租是售,都应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求。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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