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手房交易量下降 市民心态渐趋理性

2013-03-14 09: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周11日和12日税务受理分别为323件、383件,与上周8日税务征收受理518件的最高交易量相比,税务办理量已明显减少。”1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事大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多交20%的税”影响,目前郑州二手房税务征收受理虽比平时多6倍,但与近期最高交易量比,已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理性对待。

  自3月初新“国五条”出台以来,“二手房交易差额征20%个税”尤为引人关注。一周以来,中国多地二手房成交量纷纷出现井喷,河南省会郑州市也不例外。当地,很多市民恐于以后多缴税,争相完成二手房交易。

  当日,记者在郑东新区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采访看到,前来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依然络绎不绝,但与本月6日、7日记者在此采访时相比,已没有当时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了。

  在大厅一处休息的座椅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说,他是和妻子、女儿一起来办业务的,准备好好咨询一下工作人员,如果确实是按照房子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他一定会把手里的两套老房子卖掉,否则缴的税比房子本身还要多的多。

  坐在该位先生后排的张姓女士,正怀抱着7个月大的儿子,其先生正在排队办理。

  张女士说,家里有套二手房,却并没有打算近期出售的意愿,看到这些天一些朋友、同事,都在谈论着过户二手房的事,“家里人觉得还是过来问问的好,看看20%的税到底是怎么回事,再决定怎么做。”

  对于“20%”税收,刘豫介绍,郑州过去执行的是两套政策,一套是成交价的1%,一个就是差价的20%,而郑州执行的就是成交价的1%,仅是一部分地方执行了20%,“何况,执行20%税收也有一定条件要求的。”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1日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也就是说,这个“20%”是房屋增值部分的20%。

  “现在市民主要是心态不太平衡,对政策了解不太透彻,加上一些中介机构在中间推波助澜,造成近期二手房交易井喷。”刘豫分析表示,自3月1日国务院发布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后,由于提到将严格执行征收房价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引起市民关注。但何时执行、如何执行,还需要等税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下发以后,才会实施。

  刘豫建议,虽依然处在这种交接阶段,市民仍需坚持理性对待,寻找正规中介,理性进行交易,不可听信谣言,执行什么样的政策,应该以官方通知为准,不要轻信小道消息。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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