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因退货纠纷向消费者索赔40万使用费遭反诉

2013-01-11 09:4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经协商后,7月1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退货协议》。达芬奇家具在《协议》中约定,“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产品的产地证、报关证明交给客户,并让客户自行判断产品是否由意大利原装进口。如果客人同意不退,达芬奇认为这是客户雪中送炭的支持,会给客户非常优惠的折扣,折扣会随相关单证一并交给客户。”

  7月22日和7月26日,达芬奇家具分两次将陈女士86.5万余元的货款打到其账户上。然而,陈女士没有将家具退还。达芬奇家具认为,双方签订了《退货协议》,就应该履行协议义务。既然货款已经退还,陈女士就应该退回家具,但事实上,其违反了诚信原则,拒不履行退还家具的义务,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于是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向陈女士发出了律师函,并于2012年12月11日将其告上法庭。

  达芬奇家具提出,依据家具产品三包责任规定,“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最高不超过原购买价格的0.1%,每日收取折旧费。”照此计算,陈女士所购家具从2011年7月27日到2012年10月27日,共计455天,应该赔偿39.3万余元的家具使用费,同时退还家具。

  对于“达芬奇”索赔家具使用费的诉求,方志华认为,除非“达芬奇”能证明消费者对家具存在实际的使用行为,否则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达芬奇”第一案被判全额退款

  1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到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了解,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公司,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并转告领导。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达芬奇”方面未有任何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7月2日,杭州宣判了一起消费者状告“达芬奇”的案件。购买了达芬奇卡布丽缇家具的魏先生,看到央视曝光“达芬奇”造假的报道后,特地从加拿大赶回杭州起诉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魏先生称,购买时销售员一再保证家具100%都是意大利生产,系原装进口。在退货遭拒后,魏先生起诉“达芬奇”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这也成为全国第一起消费者状告 “达芬奇”案。

  当时杭州拱墅区法院一审判决,杭州达芬奇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退还消费者魏先生320余万元货款。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方志华认为,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一,法理上也站得住脚,但问题是消费者和“达芬奇”签订《退货协议》在前,双方可能在退款退货上已经达成一定的协议,因此消费者的诉求,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徐超)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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