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制度红利远比降低红利税重要

2012-11-22 09:03    来源:时代周报

  市场呼吁日久的降低股息红利税,日前终于出台,尽管其是以差别化征收的形式—11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投资者持股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税按股息红利的5%征收;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对该政策进行解读,与此前“沪深两市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股息红利税”相比,无疑,该差别化征收政策,不仅可以从结构上为投资者减负,更是变相鼓励上市公司分红之举,还可助推A股市场的长线价值投资。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在诸多利好集于一身的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政策推出之后,A股市场并没有结束漫漫熊途,反而持续震荡走低,截至月21日上午,上证指数更是跌破2000点关口。

  A股市场仍然跌跌不休,之所以出乎中小投资者意料之外,从形式上看,是因为该差别化红利税征收政策,仅局限于个人投资者,而持仓量巨大的机构投资者尚未包含在内,但从逻辑链条进行辨析,则更为核心的因素在于,宏观经济面的尚未有效复苏、A股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仍不具备投资价值、以及二次股改仍有完善和落实的必要。

  之于宏观经济面而言,尽管今年第三季度的经济数据有企稳迹象,但是,GDP增速仅为7.4%,连续三个季度持续下滑,企业景气指数虽仍高于临界值22.8点,但与二季度相比却下降了4.1点,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在新一轮投资刺激之下,其同比增速虽为21.8%,但仍然呈连续三个季度递减趋势。如此,宏观经济面的尚未有效复苏,对于彷徨观望情绪严重的A股市场,必然会形成结构性反转的强大阻力。

  之于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而言,尽管与6年前的高点相比,当下A股市场的泡沫化已经大幅消减(上证指数跌幅已高达65%),但是如果仔细核算当下上市公司的股息率、市盈率和市净值,我们就会发现,当下A股市场不仅股息率仍然低得惊人,而且在去除超大权重的大盘股之后,A股市场90%的上市公司,其市盈率和市净值仍然明显高于其他主要资本市场。财务指标所显示的投资价值仍然偏弱,必然难以驱动教训深刻的中小投资者,再次蜂拥投资A股市场。

  之于二次股改而言,诚然,自郭树清新政以来,证监会对A股的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包括新股发行、鼓励分红、退市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均已推出,但是,事实上其对A股市场的触动并不明显,之所以如此,除上述制度改革,整体仍呈管制特征、而市场化意味偏弱外,其本身仍有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之处,如新股发行制度的推出,虽相对抑制了新股发行价的企高,但却迎来了浙江世宝上市首日大涨600%等闹剧;再如退市制度推出后,虽然短期内打击了业绩不良股票的价格泡沫,但是在部分既得利益群体以重组为名的反击之下,部分业绩不良股票的股价反而呈现出更大幅度的拉升,ST金泰连续12个涨停即是明例;还如针对上市公司分红,证监会推出的“鼓励分红”制度,实质仅具有道德规劝效力,而在系统分红制度尚不健全之下,A股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必将仍处于被动地位……

  事实上,降低股息红利税,与降低交易手续费类似,仅起到调减投资者持有和交易股票成本的作用,但是,这些并不构成当下A股是否已到投资临界点的结构性因素,在我国宏观经济尚未有效复苏、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尚不具备投资价值、以及二次股改成效仍需观察之下,此番差别化调降股息红利税,注定难以起到切实扭转A股市场颓势之效。

  宏观经济面能否“阴转晴”,自然远超出证监会所能主导的范畴。可是,之于当下A股市场而言,我们不仅希望监管部门能对已推出的制度改革,进行全方面的纠错和完善,以使相关改革更具可操作性,我们还希望监管部门能够令行禁止,对于部分既得利益群体的变相阻挠行为,鼓足勇气加大打击力度。与此同时,我们更希望监管部门在推动二次股改时,减少行政管制思维,而应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加快市场化改革,才能真正释放A股的制度红利。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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