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与京东不久后或将可卖基金

2013-01-09 10:16    来源:深圳商报

  证监会日前公布有关指引,或打破目前银行渠道一家独大局面

  继去年第三方基金销售高调起航之后,日前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待新规正式实行后,基金公司、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均可进入“淘宝”、“京东”等进行基金销售业务。业内人士表示,此后或许有望打破目前银行渠道一家独大的局面。

  电商销售基金将“开闸”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年来,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渗透进入金融产品消费等领域。2010年平安、安邦等多家保险公司集体入驻淘宝网[微博]开展保险产品销售业务。但基金管理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自有网络平台受制于多种因素,业务发展缓慢,希望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群和用户体验优势,提升自身的网上基金销售业务能力。

  《业务指引》要求,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充分评估论证,制定相应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并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业务指引》中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资质条件也进行了规定,要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年以上,诚信记录良好,最近3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同时还对其网站接入地、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对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业务边界,《业务指引》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直接从事基金宣传推介等基金销售活动的,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基金交易账户开户、基金交易、相关投资顾问咨询和投诉处理等服务应当由基金销售机构提供。

  据透露,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业务指引》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

  或终结银行渠道一家独大

  基金公司进驻“淘宝”、“京东”等平台开店,实际在业内酝酿已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初证监会曾组织部分基金公司到淘宝网调研,一些公司早在上半年已开始为此而招兵买马。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将打破目前银行渠道一家独大的局面,成为基金销售的突破口。

  北京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该公司意图借鉴淘宝销售模式,并使其成为公司发展的一个突破点。他表示,淘宝网用户数庞大,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只要将那个用户的购买资料调出,就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推荐基金产品,且有支付宝[微博]的制度支持,支付更为便捷,也较容易吸引客户。

  “银行、第三方销售公司目前的尾随佣金要价都很高,希望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成为新的销售渠道。”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他告诉记者,除了打算在淘宝网等知名电商打造网点外,公司自有网站的电子商务平台也在积极发展之中。虽然目前这部分在销售总额中占比并不高,但是近两年也在逐步提升之中,网络直销占比已经超过10%,一些公司甚至已经能够达到20%的水平。虽然从总体看占比并不高,但这部分销售没有任何附加费用,极具发展潜力。(李玲)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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