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粤深今年可自行发7年期债券

2012-05-15 08:41    来源:东方早报

  延后地方政府还款压 力,保证其在建项目建设

  去年开始的沪浙粤深自行发债试点迎来新债券品种。

  中国财政部昨日公布,已于5月8日下发《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继续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但和去年不同的是,在发行品种上,除了三年和五年期,新增了七年期品种可供选择,规定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含50%)。

  所谓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财政部去年末曾首批试点沪浙粤深四地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利于地方政府低成本融资

  《办法》规定,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应当以新发国债发行利率及市场利率为定价基准,采用单一利率发债定价机制确定债券发行利率。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而言,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利率的招投标以债券发行前1-5个工作日国债利率为基准利率进行参考。比如,2011年11月15日上海市政府债券招标结果显示,三年期票面利率3.1%,五年期利率为3.3%,同期国债利率分别为3.13%、3.34%,利率水平近乎相同。

  据Wind最新数据,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显示,目前三年期利率为2.93%,五年期的为3.09%,七年期的为3.37%:“期限利差差距不大,是财政部选择此时推出七年期债券产品的直接原因。”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石磊说。

  或扩大自行发债规模

  《办法》显示,上述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额度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而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有所扩大。2011年中国地方政府共计发行了2000亿元的债券,其中财政部代理发行1771亿元,沪浙粤深四地自行发债额229亿元。分别为上海71亿元,深圳22亿元,广东69亿元,浙江(不含宁波)67亿元。

  《2011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草案报告》显示,今年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代地方发债2500亿元,比2011年增加500亿元。

  尽管到目前为止,地方政府还未自行发债,但上述分析人士预计规模将扩大。据广州媒体报道,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5月11日透露,今年国家已经下达指标,给广东86个亿的地方债发债额度,比去年69亿元的额度增加17亿元。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因地方债属预算内管理,要人大调整同意预算以后才能够发行,走完所有程序最终会确定并宣布招投标细则。

  资料显示,去年71亿元的上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并被限制用于新上项目。广东2011年募集资金也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贯彻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项目。

  盛宏清表示,估计今年的募集资金用途跟去年差不多,主要用于配合保障房等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周期。

  显见的是,今年受楼市调控影响,广东部分市场土地出让遇冷,而土地出让收益又是保障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以广州为例,去年广州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入计划从502.5亿元下调近百亿至399亿元。但去年广州市十区土地一级市场土地成交总成交金额256.49亿元,与计划仍相差一百多亿。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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