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再掀打击拒执犯罪风暴

2017-01-16 09:1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张文涛 文鹏)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两名被告人景某某、何某决定逮捕,并由邓州市公安局依法执行,景某某、何某被关押至邓州市看守所,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刑事惩罚。

  李某与景某某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邓州法院审理后作出(2010)邓法民初字第10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景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49649.5元。景某某不服提起上诉,2012年3月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南民一终字第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景某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6年12月5日,李某向邓州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

  王某与何某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14)邓法民初字第25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何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某房款10万,并支付赔偿金9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习某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9月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南民一终字第005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何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何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针对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王某向法院提起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

  2016年以来,邓州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以重点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更新理念、强化措施,剑指“老赖”,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至目前,邓州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18件,审结16件,被告人共履行标的额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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