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法院法官异地执结三起疑难案件

2016-10-24 16:3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桑婷)2016年10月,桐柏县法院执行法官执结了三起案件,该三起案件案情相关联,当事人之间关系交错,涉及金额共计53万元,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北京、郑州、周口等地,执行难度大。

  案件的共同被告人金某是桐柏县某矿产开采点的个体业主,后来金某把开采业务转让给没有取得相应开采资质的张某、林某。二人家住北京,常年在外做生意。

  与王某一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王某从2013年1月9日开始在开采点从事巷道出渣工作时被石头砸伤,开采点只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拒绝赔偿其他费用。桐柏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林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被告金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孙某一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孙某因向开采点购买矿产,于2013年先后支付定金3万元和5万元,并支付预付款20万元,后金某未能供货,并拒绝返还孙某所付款项。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金某返还原告孙某定金6万元,货款25万元。

  与张某一案为物权保护纠纷,因开采点附近村民张某承包的堰塘被矿渣淤积2米多深,导致堰塘坝梗被冲毁,养殖遭受损失。桐柏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采取措施防止矿山废渣废土淤积堰塘,并对堰塘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则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

  三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金某等均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法官张玉江详细了解案情后,根据三个案件的相互关系分析抓住切入点,为提高执行效率,取得更好效果,决定对三个案件进行合并执行。张法官一行先后奔赴北京、郑州、周口,南阳市,摸清几个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信息,及时冻结其银行存款共计17万,并扣押金某的一辆小轿车,把被执行人金某、张某、林某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金某因病卧床不起,在周口治疗,然后音讯全无。被执行人林某长期在非洲开矿,国内家人未提供其联系方式。被执行人张某则以不知情为由提起了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撤销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法官一行又先后奔赴其所在地,跟当地居民、相关部门联系反复调查取证,终于排除困难,与几个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

  张玉江法官在与金某、张某、林某沟通过程中,向被执行人阐明其法律义务、责任和拒不执行判决的后果,并把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情况和近况详细叙述,希望其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尽快协商解决办法。

  经过不懈努力,三起案件执行情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受伤赔偿得到给付,三个被执行人一共支付19万元,解决了王某家庭的长期困难,剩下的赔偿金额在2016年12月之前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孙某、张某分别与被执行人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部分履行和解协议,支付20万元,剩余部分双方进行了商议,约定了给付时间,孙某和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二人都申请撤回执行。截至2016年10月,该三个异地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成果。申请执行人孙某打来电话,表示了对桐柏县法院执行法官诚挚的感激之情:“人民法官为人民,我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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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