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出台相关《意见》

2016-08-04 15:13 来源:映象网

  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

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

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秦红岩 王慧珍)8月4日上午,商丘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商丘市检察机关近期出台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十条意见》,同时公布由商丘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4起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克海出席发布会。

  会上,袁克海副检察长宣读了该院出台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十条意见》,并就《意见》的制定工作作相关介绍和说明,接受了记者提问。

  此外,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据介绍,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环境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生态环境作出重要指示。高检院、省检察院也对惩防生态环境领域的犯罪工作作出了部署。商丘市对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作为检察机关,商丘市两级检察院在省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履行好职能,精心组织开展好打击生态环境专项工作的犯罪活动,为切实保障商丘市的“蓝天碧水”工程,更好地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附: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十条意见》

  第一条,提高认识,增强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条,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刑事犯罪。

  第三条,严厉查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执法领域的渎职犯罪。

  第四条,严厉查处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

  第五条,充分发挥预防犯罪职能,服务大气污染防治源头治理。

  第六条,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行政监督等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第七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第八条,加大对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的保护力度,增强环保执法强制力。

  第九条,做环境治理表率,以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检察工作。

  第十条,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责编:孟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