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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游“自愿”向导游付小费 你怎么看?

2015-08-20 09:13 来源:今日早报

[摘要] 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最引人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三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

  其中有关导游小费“阳光化”的提法引发多方热议

  国内游“自愿”向导游付小费,你怎么看?

  享受了一场美好的旅程,导游态度好、服务佳,你愿意向付出优质服务的导游“打赏”吗?

  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最引人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不少业内人士解读认为,这意味着“导游小费”将被合理化。消息一出,要不要给导游“小费”的问题,再度引来了多方热议。业内人士认为,倡导国内消费者自愿为优质服务“埋单”,接轨国际惯例,还有长路要走。

  现状>>>

  导游小费“阳光化”之路,过程阻力重重

  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引发多方热议的是,“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换句话说,这是国家首次明确游客向导游支付小费合理化。不过,屡屡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的导游小费“阳光化”之路,“试水”过程阻力重重。

  据不完全统计,在《指导意见》下发之前,就有过首个地方立法(河南省)对“导游可收小费”作出明确规定。2011年,携程就开始试水“国内游小费”项目——在产品页面提示游客可以根据服务满意度自愿支付小费给导游。据参团游客出行后的回访调查显示,六成游客“愿意支付小费”,两成游客“实际支付了小费”。直到2013年,国家颁布了《新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携程暂停了这一项目。

  近日,记者从携程获悉,为响应国家三部委提出小费合理化的政策,携程方面会积极跟进,将重启“小费项目”。携程相关人士表示,“三年前,只有我们一家旅行社试水,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引导,条件不够成熟,很少有旅行社真正响应,整个行业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如今有明确的政策在前,我们在考虑重启这一项目,鼓励消费者自愿为优质服务埋单。”

  杭城市民孙小姐认为,根据导游服务水平自愿支付“小费”,这样的奖励机制,对推动服务行业的良性循环或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境外旅游,遇到特别尽责、服务意识好的导游,我很愿意支付小费,多付一些也无妨。”孙小姐表示。

  在采访中,不少旅游专家对小费制度化表示肯定和支持,认为一定程度上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业界人士指出,这是《指导意见》的一个进步。

  然而,据媒体报道,小费制度引来热议,近三成网友表示支持,而反对的网友达到七成。大部分消费者主要是担心政策“走样”,一旦允许导游公开收取小费,而众多游客又不愿意给,届时两者之间的矛盾恐不可避免,由此还可能会导致服务行业乱收费或是出游、用餐成本增加。“给不给,给多少,都很难权衡。”

  携程旅游专家表示,此前携程出台过小费“参考价”,建议小费支付数额为每人每天20—50元人民币。“小费是‘随意’、‘自愿’的,并非强制支付,导游也不能强行索取小费,不然‘小费合理化’就变味了。”

  观点>>>

  倡导“导游小费”接轨国际,时机是否成熟?

  记者了解到,在宏观层面上为旅游服务费正名,近年来成为国内旅游业界的集体呼声。“导游小费”接轨国际,眼下时机是否成熟,再次成为了业内的关注热点。

  业内人士直言,从目前情况来看,导游小费阳光化的初衷是好的,但给小费的过程中怎样才算是自愿、如何通过合同明确规定收取范畴和比例等问题,还需要尽快出台相关解释条款,否则《指导意见》只是“一纸福利”。

  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认为,尽管从《旅游法》实施起,小费在合同中就不允许再单独列出来,但事实上在出境游方面,小费往往已经包含在了团费中。从国际化的角度来看,付小费应该是一种趋势,但这必须是在游客自愿的基础上,一旦有导游暗示或者胁迫给小费,就违反了《旅游法》,游客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还可以到其所在旅行社或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文化与休闲产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承忠认为,鉴于目前中国国民的消费心理,立法中小费的额度可以定为每次行程团费的1%-2%以内。在行程结束前让游客给导游服务打分,然后自愿直接付给导游。有关纠纷可通过向旅游市场管理部门行政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赴小费制国家旅游前,旅游合同都会标注出游客要支付给导游以及司机的费用,让游客消费得明明白白。”浙江光大国旅的领队小陈对记者说,国人对服务小费的观念确实很薄弱,也没有给小费的消费传统。“在旅行过程中,很多游客都认为自己交纳的团费中就包含了小费。”

  在国外很普遍的支付小费的消费习惯,但因为国情不同、文化有异,小费在国内一直争议不断。惯例可以借鉴,但未必要照搬照抄。

  浙江万达旅游集团质检总监方圆认为,国人普遍无付费习惯,真正推动起来难度不小。“如果遵循自愿原则,那么在极少人愿意支付小费的情况下,对目前的旅游现状而言改变程度有限;如果遵循强制原则,那更是要不得了,失去了小费本身的意义。”方圆认为,《指导意见》推出后,向游客倡导支付服务小费,一时间难以马上见效。“改变这一现象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责任编辑: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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