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归国带奶粉不敢过香港:被拘捕就成笑话了

2013-03-22 09:08    来源:南方都市报

  [2问]公众咨询期是否太短?

  港府以“快”字当先的解决态度,也让原本为期12天的公众咨询,除去当中7天的公众假期,仅剩下5天,而主要的咨询对象也只是一些从事常规进出口行业的公司企业,在此期间港府共收到约50份意见书。

  50份意见书的数量在港府过往经验来看其实并不多,“我们明白这个咨询其实不长,但对于一个家庭的宝宝已经没有主食奶粉可吃,相对于这件事情的紧急性来说,这个时间又是长的。”高永文解释。

  据悉,在这50份个人意见书中,赞成与反对的比例大致各一半,在对业界的咨询中,港九药房总商会希望延长咨询期的建议并未得到采纳。有议员直言,“政府只是象征性地咨询了一下。”

  [3问]复杂政策却走“立法高速通道”?

  限奶令的政策出台其实是走了一条“立法高速通道”。虽然这在香港的法律体系中属于合法的附属法例,可以在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便可在宪报刊登生效,生效后才再由立法会进行审议。但据南都记者了解,通常附属法例修订的是针对一些争议单一、性质不复杂的行政决定。

  宏观而看,此次的奶粉限带事实上并不是一条争议单一的行政决定。实施不足月,在内地一石激起千层浪,在香港也是从政界到商界,从名人到市民,无不争论质疑声一片。

  限奶令实施后一周,高永文坦言,内地网上言论的热议“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沉重的压力”。由此看来,限奶令或许一开始就没有达到进入“立法高速通道”门槛的标准。

  [4问]条例不清晰,定义太模糊?

  修订法规的仓促出台,导致作为执法部门的香港海关“摆乌龙”。婴儿配方奶如何定义?为何香港海关严查奶米粉,而食卫局却称不限带?为何在香港某些药房说不限带的奶米粉却最终还是被海关查扣?

  [5问]严厉措施却无缓冲机制?

  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如此严格的法规,却没有设缓冲的机制。近日多名议员也向港府有关部门提出,限奶令的执法是否可以如香烟一样,在口岸设置弃置奶粉的装备,而不要让赴港的市民和海关都变成惊弓之鸟。

  [6问]制定前期忽视内地民意?

  高永文在立法会审议限带奶粉条例小组召开的首次会议上曾坦言,在政策出台之初,确实没有集中精力考虑到内地方面的反应,例如会对内地产生多大的影响及如何化解对内地市民可能激发的争论和不满。

  但他强调条例出台后,港府已意识到对两地关系的影响,并已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政府、民众及与内地传媒的及时交流和沟通,希望通过广泛的报道能让内地市民了解此次香港限带奶粉出境事件的本质以及港府出台该政策的原因和考虑。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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