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消协新一届理事会产生 张志超当选会长

2016-11-08 17:20 来源:映象网

张志超(右二)当选开封市消协会长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何桂鸿)11月8日上午,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修正案,并经理事会表决,选举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超为该市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开封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文兴为常务副会长。开封市政府副市长马璞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的章程对原有章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以适应新形势下对消协工作的新要求,尤其是国家新修订的《消法》对消协组织进行了从“社会团体”到“社会组织”的新定位,强调了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的公益性,充实了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的具体职责。

  开封市工商局调研员、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柳玉民介绍,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成立于2008年8月,8年来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期间,开封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万余件,办结率达97.6%,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柳玉民说,今后几年,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将适应新常态,贯彻新要求,重点围绕“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化纠纷调处,化解消费矛盾;参与消费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发挥职能优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五个方面的工作,履行好《消法》赋予的八项职责。据悉,在保护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公益诉讼是新《消法》赋予消协的新职能,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在注重对个体保护的同时,还会着力加强对群体利益和普遍利益的保护。

会议现场

  马璞就新形势下消协工作提出建议,他希望开封市消费者协会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并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张志超认为,新一届理事会在巩固好上届成果的同时,还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中心,努力强化法制意识、全局意识和合作意识,确保思想上有新认识、新提高;准确把握好从“团体”到“组织”的新定位,清晰认识参与立法立标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新职能,着力提升消协维权能力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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