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7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公布

2017-01-11 10:0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李光灿)为加强春节期间城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方便市民购买年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新春佳节,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汝州市设置年货临时销售点。

  据了解,摊点的设置时限为2017年1月1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自2017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无条件撤离。

汝州市2017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公布

汝州市2017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公布

汝州市2017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公布

汝州市2017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公布

  下附通告:

  一、经营范围

  新年春联、糖果干货、灯笼及熟食,其他商品禁止进入年货临时摊点售卖。所有烟花爆竹必须进店经营。

  二、设置区域

  1.朝阳路(东起建兴街、西至地矿游园公厕南侧道牙以上)、(蓝湾门口西至富盈街路口)。

  2.西环路火车站广场(红绿灯路口向南50米外至专业户街口,西侧道牙以上)。

  3.汝州剧院广场(南起财政局路口、北至公交站牌,两侧道牙以上及剧院广场全部)。

  4.广育路(北起农商银行、南至丹阳路口,两侧道牙以上)。

  5.洗耳路(洗耳路丹阳路口至步行街西出口,两侧道牙以上)。

  6.万基花园东门沿洗耳河西侧。

  7.梨园小区门口至西环路口。

  8.丹阳东路(东花坛以东至龙山大道路口两侧道牙以上)。

  9.风穴路(南起仟佰汇ktv,北至向阳路,东侧道牙以上)。

  10.煤山公园西门外(东侧道牙以上)。

  三、设置要求

  1.所有申请临时摊点的申请人须向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摊点手续,凭临时摊点安置证在指定位置守法经营。

  2.摊点的设置时限为2017年1月1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自2017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起,所有摊点必须全部无条件撤离。

  3.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否则将依法严厉处罚。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管理办公室地址:汝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科(汝东建材市场A区16号)

  联系电话:3331593 6096611

  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汝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7年1月6日

责编: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