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公安局培养窗口民警的“三种意识”

2016-12-30 08:3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 杨晓 通讯员 张玉帆)泌阳县公安局着手培养窗口民警的“三种意识”,有效拉近了警民距离,树立了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培养“小事”意识,在一点一滴中走进群众心里。要求全体窗口民警牢固树立“小事”意识,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从为民办小事做起,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在一点一滴中悄悄走进群众的心里,温暖百姓心窝,积累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

  二、培养“换位”意识,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积极引导广大窗口民警树立“换位”意识,站在群众角度思考,用一种假设的心态,多想一想“假如我是办事群众,在遇到同样的事情时会是怎样的感受,希望得到怎样的帮助”,通过这种“换位思考”,主动站在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理解问题,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把群众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以真诚、敬畏的心态对待群众,忧其所忧、想其所想,全力克服特权思想,改变冷硬横推。

  三、培养“形象”意识,随时随处牢记我是“人民警察”。要求窗口民警牢固树立“形象”意识,随时随处都要牢记“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的仪容仪表、警容警纪、言行举止不光是体现自身的修养和内涵,更重要的是代表法律、尊严和整个公安队伍形象。同时,要时刻警醒自己舆论监督无处不在,时时处处为自己的言行举止鸣警报、敲警钟,将人民警察最规范的执勤执法行为和警容、仪表、言行、举止展现在公众面前。

    (驻马店新闻热线:0396—35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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