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件以在校大学生为作案对象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
被害人是深圳某高校的学生,因沉迷网络赌博,不仅花了光父母给的生活费还欠下不少债务,在同学的介绍下到校外某贷款公司借钱,后因无法及时偿还贷款,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欠款数目从6000元累积到10余万元,翻了近20倍。
另一名被害人因想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通过同学找到贷款公司借钱,自2015年起,从最初借贷的1.3万元逐步累积到欠款100余万元,翻了将近100倍。
当学生们无力偿还如同滚雪球一般的贷款时,贷款公司便会根据个人信息找到学生父母,要求并威胁他们偿还贷款。
据悉,“校园贷”主要是指被害人仅需向非法借贷平台或借贷人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同时提供家属电话或常用联系人,即可借到几千乃至上万元的现金,已成为校园内一种借贷手续简单、借贷门槛低、贷款金额较大的借款途径。此外,“校园贷”和“套路贷”往往交织在一起,即“校园贷”被害人再次需要借贷时,犯罪人员便通过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和产生高额逾期费的手段,倒逼借款的被害人向其介绍的该团伙成员借贷“平账”,形成“套路贷”,最后利用虚假合同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追讨欠款。
“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最终对大学生的身心及家庭造成严重伤害,且涉及学生数量多、涉案金额巨大,因而性质极其恶劣。由于隐蔽性强、目标群体大、传播范围广,此类案件的治理需要“多管齐下”。
这不禁令人回想起一些学生曾因无力偿还校园贷而选择跳楼、裸贷的悲剧,令人痛惜。和那些校园贷悲剧的主角一样,林阳也未能摆脱校园贷的魔咒,曾面对无力偿还所有贷款、借款,林阳爬上了宿舍顶楼。但所幸坠下的只是一只拖鞋,他才得以再次直面生活。
一对仅有中等学历的夫妻,以校园贷为幌子设局,两年时间里,数十学子相继上当受骗,把用自己名义贷来的款项或分期付款购买的手机,如数交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换取极少的好处费。
一对仅有中等学历的夫妻,以校园贷为幌子设局,两年时间里,数十学子相继上当受骗,把用自己名义贷来的款项或分期付款购买的手机,如数交到犯罪嫌疑人手中,换取极少的好处费。
执法部门、教育部门、高等院校、金融机构以及家长、学生应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协同治理、堵疏结合,形成校园金融治理新格局,以良币驱逐劣币,才能实现非法校园网贷的根本治理。
[摘要]朱毓迪从大一上半学期开始,让同学帮忙或自己在校园贷平台陆陆续续借钱,到现在已经有20多万元,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让同学帮忙贷款的。9月4日上午,公安汉台分局滨江路派出所民警在朱毓迪拍摄视频的位置下游一公里处的汉江中,找到了他的遗体。
“哥对不起你,哥先走了。”微信上给同学发完这条信息,21岁的汉中大学生朱毓迪便失去了联系。
8月20日晚上10点多,小亮向朋友透露,自己深陷校园贷的泥潭,眼看着第二天就到还款期限,对方催着要钱,而他没有偿还能力,想一死了之。
警方披露,在广西南宁某学院就读大学的游某,今年年初经过中介认识了“校园贷”公司的放贷人员,并借款八千元用于个人消费。由于“校园贷”是一个高利息的借贷,每月高额的还款利息让游某无力偿还。
当下网贷业整改正在继续,有多少能验收合格,有待观察。将其拦在校园贷市场的“正门”外面,合乎情理。
因迟迟还不上贷,我已两次收到网贷平台即将起诉的短信警告,如今只能靠起早贪黑卖水果挣钱还贷。
在银监会4月21日召开的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对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进行了反思,并且强调,商业银行应研究如何“把正门打开”,把对大学和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做到位。
最近一段时间,校园贷引发的恶性事件不少,其中,数福建一名大学生因欠下高额校园贷自杀一事最典型。
实践证明,无论是程序性规范,还是行业性规范,只要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和程序性审查,确保整个放贷行为规范化操作,就能从根本上降低坏账率,提高资本的安全性。
他的女儿小洁,中了校园贷的“毒”,接连挂科,被劝退学。父母朋友还不断接到莫名其妙不堪入目的催债短信,王先生四处借钱,为女儿还了20多万后,女儿又离家出走逃跑了。
在校园贷暂时“销声匿迹”一段时间后,近期各类分期消费平台开始“侵占”校园市场,而事实上分期平台是校园贷的一种“变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