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警方侦破一起三轮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06-15 16:44 来源:映象网

犯罪嫌疑人指认肇事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肇事现场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李民 轶昂)五黄六月,河南舞钢一司机深夜撞人逃逸,又自耍聪明更换工具箱、掩盖撞人事实;舞钢交警放弃假日休息时间,连续奋战5昼夜,细致侦查、慧眼识真相,成功侦破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给受害群众讨回公道。

  深夜 司机撞人逃逸

  2016年6月8日22时39分,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电话报警称:在舞钢市八台镇卷河桥路段一三轮摩托车撞一行人后逃逸,人受伤。接警后,事故科值班民警张海彬、邢世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位于八台镇卷河桥东路段,被撞的行人被送往市人民医院后,因伤势严重,直接送至重症监护室抢救,随时有生命危险。现场除了被撞行人残留的一滩血迹外,仅有一个肇事车辆掉落在现场的一个蓝色的已经变形的工具箱盖子。据报警人称,肇事车辆是一辆三轮摩托车,事发时是深夜,没有路灯照明,且路上已经没有其他的车辆或者行人,而且报警人距离事发现场有几十米远,报警人也无法看清三轮摩托车的牌照,肇事司机为大概四十岁左右的男子。肇事后三轮摩托车加速向东逃逸。

犯罪嫌疑人“移花接木”换下事故车辆工具箱

犯罪嫌疑人“移花接木”换下事故车辆工具箱

  侦查 民警连夜奋战

  案情重大,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向交警大队大队长连保国、副大队长李彦广、孟志新汇报案情,连大队长指示,要细致勘查现场,走访现场周边群众,查看事发周围的监控录像,不放过蛛丝马迹,一定要找到肇事者并将其绳之以法!

  现场勘查完毕后,事故民警张海彬、邢世鹏各自带人,兵分两路,一路在肇事车辆来车方向,一路往肇事车辆逃逸方向查找监控录像,最终在事发现场来车方向西200米左右的一住户家找到一个照着路面的摄像头,当时已时值深夜,村民已锁门入睡,办案民警将其叫起,告知其案情重大,需要配合查看监控。后民警在调取的监控录像中,按照时间推算,反复查看,最终找到了肇事嫌疑车辆的踪迹。但是因为监控距离路面较远,没有照明,而且肇事车辆速度太快,只能大概看到肇事嫌疑车辆的影子一闪而过。当时已经将近凌晨2点,沿路查找有监控的商户及村民都已休息,当天无法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次日是端午节,事故科民警放弃了休息的时间,不辞劳苦,一路去叶县隆鑫摩托车的厂家找专业技术人员,经咨询,确定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工具箱盖是隆鑫三轮摩托车上的专用箱盖,且摩托车型号是150以上的机型。另外一路民警一早就来到了八台街继续摸排线索,沿路追踪逃逸车辆的轨迹。因为八台街往东的路口太多,肇事车辆可能会向任何一个路口逃跑。在此后的几天里,办案民警在八台街上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拍到肇事车辆的监控录像。时值“三夏”麦收季节,好多商户都关门回家收麦,办案民警及伤者家属通过关系协调,一个监控一个监控的查找,一家一户的走访,一路追踪,6月12日,办案民警在调取八台镇政府安装的治安监控过程中,于2016年最终确定该肇事嫌疑车辆在八台街东段一路口拐弯并向八台镇彦张村方向逃窜。肇事车辆借着茫茫夜色消失在监控的边缘。因为村里没有安装监控,线索一度中段。但是办案民警没有气馁,在肇事车辆消失的地方,相连的有三个行政村,再往北就进入舞阳境内,事发时已是深夜,如果是过境车辆,肇事者对当地路况不熟悉,逃跑时不会有那么高的速度。因此办案民警把嫌疑车辆暂时锁定在三个行政村内。经过走访摸排,发现八台镇彦张村一村民姜某农闲时在外给人家装空调、家电等,常常是早出晚归,而且他家有一辆蓝色隆鑫150型号的三轮摩托车,经过综合的分析,姜某的嫌疑骤然上升!

  案破 一跑岂能了之

  6月13日,办案民警找到姜某的家时,姜某家大门紧锁,细心的办案民警在其家门口发现有大型三轮摩托车的轮胎轧痕。办案民警摸排出姜某的手机号后直接与姜某联系,姜某称其正在二小一小区内给别人安装电器,随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姜某正在作业的小区,民警在姜某作业的楼下发现一辆豫DPC###号蓝色隆鑫150型号的三轮摩托车,其工具箱完好无损,但是细心的民警在查看该三轮摩托车后发现该工具箱的颜色与车身颜色有色差,工具箱后面的车栏有少许变形且伴有少量的漆片脱落。综合分析,该车的工具箱部位受过撞击,而且工具箱是新换的。

  姜某从楼上下来看到办案民警的时候,民警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是震惊并慌乱的!在强有力的证据及办案民警的政策攻心下,姜某供认了自己驾驶该三轮摩托车于2016年6月8日晚在八台卷河桥肇事并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

  姜某在案发当晚连夜跑回家中,对其家人谎称三轮车是撞到树上才造成的三轮车工具箱部位的损坏。为了掩盖他的违法犯罪事实,姜某连夜将损坏的工具箱拆下并藏匿在他家的杂货下面。次日一早,做贼心虚的姜某又到事故现场问询受害者的损伤程度,到叶县买了一个新的工具箱并安装上去。

  经查证,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有摩托车驾驶证,该摩托车正常审验,而且有交强险。但是姜某在供述的时候称事发前喝了两罐啤酒。在肇事后想趁着夜色,没有目击者的情况下一跑了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14日,犯罪嫌疑人姜某被舞钢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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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志远